扬州2019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今天(4月24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坚持最严司法保护,服务科创名城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

扬州2019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收案数量持续増长。2019年,扬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19件,同比増长4.7%。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含旧存案件38件、新收案件581件,新收数同比(538件)増长8%,保持了近年来的増长势头。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中包括民事案件524件、刑事案件56件、行政案件1件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愈加丰富。2019年,扬州两级法院新收的503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包括著作权合同、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14件,占比2.8%;侵害商标权、侵害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475件,占比94.4%;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姓名,侵害商业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纠纷14件,占比2.8%


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稳步提升。2019年,扬州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23件,其中民事案件464件、刑事案件59件。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84.5%,截至2019年底无超12个月未结案件,结案情况好于全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4.2%,比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服判息诉率高3.3个百分点。2019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被改判3件,无被发回重审案件,知识产权审案件被改发率1.56%,低于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发率。


典型案例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邗江区芳叔食品商贸行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黑鸭公司)是第6313764号“周黑鸭 ZHOU HEI YA”商标和第7936086号“周黑鸭 ZHOU BEI YA及图”商标的权利人。2011年5月27日,第7936086号“周黑鸭 ZHOU HEIYA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8年4月25日,周黑鸭公司代理人从邗江区芳叔


食品商贸行购买鸭脖产品,使用支付宝支付货款30元,并对购买过程进行了公证。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店铺的店招、拒台装饰上均突出使用了“周黑鸭锁鲜”字样在该店的柜合上及收银台上均使用了“周黑鸭 ZHOU HEI YA及图”标识;在该店内推荐使用的微信支付二维码及结账账单上有“周黑鸭华懋店”字样;原告代理人购买的商品名为卤鸭锁骨,该商品上有“周黑鸭 ZHOU HEI YA及图”商标,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周黑鸭公司第6313764、7936086号注册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或更换掉其店铺招牌、食品柜面等店面装潢中的“周黑鸭”字样,赔偿周黑鸭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0万元,并在《中国食品质量报》上就其侵权行为刊登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法院认为:周黑鸭公司合法享有第6313764号“周黑鸭 ZHOU HEI YA”、第7936086号“周黑鸭 ZHOU HEI YA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芳叔商贸行未经周黑鸭公司许可,擅自在其所经营店铺的店招、柜合装饰上突出使用“周黑鸭锁鲜”字样、“周黑鸭ZHOU HEI YA及图”标识,以及在其店内推荐微信支付二维码及账单上使用“周黑鸭”字样,足以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周黑鸭公司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进而产生市场混淆,故其上述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周黑鸭公司主张芳叔商贸行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由于上述侵权行为能够为商标法所调整,且周黑鸭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芳叔商贸行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故本案无需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赔偿数额,鉴于本案中原告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故综合考虑原告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以及原告为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其中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査、取证等合理费用。一审法院遂作出相应判决,邗江区芳叔食品商贸行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被告提出其在店铺店招、食品柜上使用“周黑鸭”字样属于表明商品来源的正当使用,法院对此抗辩未予采纳。经营者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为表明其销售商品的来源与特性,可以以商品标签等合理的方式使用相关商品商标标识,但应遵循指示性合理使用的规则。如果经营者未经授权,在店招、店内装潢中突出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该店铺与商标权利人之间存在某种特许经营、加盟、专卖等特定商业关系的联想,就超出了商标正当使用的合理范畴,属于商标性使用,而可能构成侵权。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卞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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