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农村因疫情原因收入骤减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

青岛将农村因疫情原因收入骤减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

半岛记者 刘笑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联合印发了《全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当前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采取六项举措、分四个阶段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方案要求,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落实上级部门的脱贫攻坚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确保救助政策落地落实。

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作用。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把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刚性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方案提出,精准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开展排查摸底,坚决杜绝“应吃五保吃低保”现象;落实好照料护理责任,围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需求,落实“五有”(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卡制度。

同时,要求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优化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急难对象 24 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全面公开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夯实主动发现责任;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落实分类分档的临时救助标准,对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此外,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聚焦特殊群体,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以及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等制度。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机制,落实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

方案还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准确了解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和需要照料帮助的特殊困难人员的生活状况和真实需求,跟进做好救助帮扶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殊群体,简化审批程序,快速纳入保障范围;对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阶段性提高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救助限额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适当上浮;疫情防控期间将每个镇(街)的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提高至不低于5万元;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此次兜底脱贫行动分阶段、分步骤实施,4月下旬完成比对排查;6月中旬完成政策落实,实现应兜尽兜。严格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6月下旬完成查漏补缺、巩固深化。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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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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