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为更好地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困难群众面临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省财政厅纾困解难,已提前下达75.95亿元资金,用于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等基本生活保障,以及临时救助支出。
疫情防控期间,省财政厅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安排价格临时补贴2.56亿元,其中,1月1.2亿元、2月1.36亿元,按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会同省民政厅研究调整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补助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我省对包括低保对象在内的符合条件的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中央财政补助60%,其余40%由省级财政补助。
在困难群众就业帮扶方面,我省支持延长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实施期限,支持各地研究推出一批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就业困难的人群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帮助困难群众等人群尽快就业返岗。
此外,力推“一部手机办低保”。省财政厅安排700万元支持“一部手机办低保”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广泛动员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低保,实现“指尖办”,减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