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嘮叨也會被休,古代“婚姻法”竟嚴苛如斯

2019年我國離婚率連續15年呈增長態勢,前三季度登記結婚人數為713.0794萬對,離婚登記為310.4131萬對,離婚率高達43.55%。

數據觸目驚心,但仔細想來,身邊好多同事、朋友好像都抱有結不結婚無所謂,寧缺毋濫的想法,一些結婚的人對待婚姻也不是很嚴肅,想離就離。這種情況下,出現離婚率持續增高的情況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在我國古時候,人們的離婚率並不高,很少聽說有人不想結婚或者結婚了又想離婚的情況。這是為什麼呢?

愛嘮叨也會被休,古代“婚姻法”竟嚴苛如斯

一、古人思想上婚前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後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古人思想相對保守,家裡的女兒要是過了17歲還未婚配就會被街坊鄰居指指點點,因此無論男女結婚年齡都較早(這也是古代難產較多的原因之一)。保守的思想束縛著少男少女那尚未成熟的認知,一個個相當於現在初中年級的花朵被時代裹挾這被迫去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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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結婚年齡普遍較小

另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自由戀愛的可能。結婚,成了一項時間緊、任務重的苦差事,加之古代普遍重男輕女,很多人家都是草草將女兒嫁出去了事,這種婚姻可以說毫無幸福可談。

結婚後的夫妻之間也不是完全平等的。大家耳熟能詳的“三從(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就明確提出了古代女子從降生到去世都要靠男人,自己不可以做主。這種文化糟粕雖然隨著現代社會的進步早已不復存在,但在當時還是對夫妻之間的關係產生了嚴重影響。很多時候妻子就算受到不公正的對待也只是敢怒不敢言,有的甚至會認為自己理應遭受這些磨難,連憤怒的感覺都不會有,更不會生出離婚的念頭。

二、古代制度上強行消滅“單身狗”,離婚法規也異常嚴格


愛嘮叨也會被休,古代“婚姻法”竟嚴苛如斯

消滅“單身狗”計劃啟動

西晉時期,一戶人家如果女兒達到17歲而尚未婚配,那麼當地有關部門就會

直接指定一名男子作為她的丈夫,如果一個女孩子超過17歲了,仍然還不嫁人,那麼官府就會指派一個人作為她的丈夫,而且她的父母還會因此遭受處罰。可以說,這從制度上就消滅了“單身狗”這種生物,只要是健康男子大都不會打光棍。

在這種對男子相對有利的法律支持下,廣大男性笑開了花,而女性卻有些有苦難言。由於很多人僅僅是為了"完成"結婚任務而草草結婚的,對結婚對象僅僅是聽了媒人的描述,面都沒見過,導致夫妻婚後生活是喜是憂完全聽天由命。這種全憑運氣的相親方式導致很多女性婚後生活可謂“愁雲慘淡萬里凝”。

婚後生活不美滿,想要離婚卻是難上加難。古代夫妻離婚主要靠“出妻制度”。《大戴禮記·本命》記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這就是所謂“七出”,大概意思就是公婆不喜歡可以休,升不了小孩可以休,不讓丈夫納妾可以休,得了嚴重疾病(麻風)可以休,甚至愛嘮叨也是可以休的理由。女性古代地位之低下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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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東南飛》裡由於焦母硬逼兒子休妻,導致劉蘭芝、焦仲卿雙雙赴死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女性真的想離婚,而只要男方不同意,這個訴求就很難實現。

三、古代傳統上吹捧“好女不侍二夫”,貞節牌坊實際是女子的“五指山”

北宋《程氏遺書》卷二十二,描寫了這樣一段對話:

問:“人或居孀貧窮無託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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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安徽某地的貞節牌坊

這段話其實並不是特指女性,而說的說既然女子要為逝去的丈夫守節、永不嫁人,那麼丈夫的妻子要是去世了,男子也應該不再娶妻。然而,南宋的朱熹則曲解含義,勸說女子要從一而終,不可再嫁。

連丈夫去世都不可再嫁人,別不要說離婚這件事了。在當時社會偏見的壓力下,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女子有的不敢發聲,有的即使離婚了也無人敢娶,生活慘淡。

而男子作為家主,家中一切事務都聽他的,除非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主動提出離婚。

當今社會提倡男女平等,女性地位早已有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徹底改變了古代婚姻以男性為主導地位的情況。因此,在結婚前,男女雙方都需要抱著相互理解,換位思考的理念,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將婚後可能發生的問題逐一說開,畢竟,婚姻不是兒戲,慎結亦慎離,這樣才是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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