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为芦淞商户节电500余万元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李龙涛 陈振海

株洲日报讯 “现在一个月少交3000多元电费,几乎省出了一个员工的工资。”4月23日,用电大户麦波蛋糕总店店长张智玲将锦旗送到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市正全面开展转供电环节政策专项检查。这项检查将为用户节约不少电费。

电价从1.2元/千瓦时降至0.8503元/千瓦时

3月初,企业逐步复产复工,芦淞区市场监管局建设监管所的执法人员上街了解经营户的经营情况。

麦波蛋糕总店和福鑫美容会所两家店向执法人员反映,存在电价不合理情况。

据介绍,因是转供电,物业长期以1.2元/千瓦时的标准向麦波蛋糕店收取电费,美容会所的物业则以空调1.2元/千瓦时、照明0.97元/千瓦时收取。

按照相关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湖南省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到户最高限价为0.8503元/千瓦时。此外,疫情期间,国家实施电价优惠政策,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网企业,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

“物业明显没有按照政策执行收费标准。”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上门进行宣传告诫。最终,物业答应按照最高限价0.8503元/千瓦时收费,并且执行疫情期间相应优惠政策。对以前多收取的电费,则抵扣物业费。

芦淞1万余户经营户

将节省500余万元电费

市市场监管局从4月初开始,组织全市价格执法人员开展转供电环节政策专项检查。目前,全市已检查转供电主体40余家,立案3起。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对芦淞商圈11个商业综合体,特别是中国城、华丽等转供电主体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初步统计,国家电价优惠政策实施期间,将为芦淞商圈1万余户经营户优惠电费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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