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婆婆攆出家門,不讓老人在家住的媳婦該不該被離婚?

時光靜好gjx


婆媳關係自古就是個大難題,外人只能看個熱鬧,看個表象,真正的問題只有當事人最能夠體察。在這層關係裡沒有誰對誰錯!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媳婦痛哭流涕也說不容易。

在我的家鄉也有很多類似的情況:婆媳不合成天吵吵鬧鬧甚至大動干戈的;兄弟姐妹相互推諉不願贍養老人的;因為分家不公大打出手的;重男輕女思想遺留下來的矛盾和糾紛;婚喪嫁娶因為金錢鬧得不歡而散的……

出現老人被攆出家門這種情況,問題一定不只是你同學也就是這個兒媳婦的全部責任,家裡的每個成員都脫不了干係,尤其是你同學的愛人,更是難辭其咎。

這裡也有其他若干其他可能性,比如老太太偏心小兒子,比如小兒子兒媳徹底帥鍋不盡一點兒贍養義務,比如老太太說話不中聽,比如婆媳生活習慣差距太大相互看不上等等。

所以,不能光看到表象,只看到婆婆出了家門,離開了家,就認為是兒媳婦趕出來的,還要聽聽兒媳婦怎麼說,聽聽婆婆怎麼說,聽聽知情的其他人怎麼說。村裡流言蜚語本身就多,唾沫星子都可以淹死人。當然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的蛋,兒媳婦肯定平時有些言行是過失的,才容易被人口舌。

從另一個層面來看,即使事實就是兒媳婦不分青紅皂白把婆婆趕出了家門,不願意盡贍養的義務,談到“離婚”那也是小兩口之間的事情了,別人更沒有發言權。兩口子的事總得關起門來自己解決,床頭吵架床尾和,家醜不可外揚!

另外,很多家庭有矛盾,尤其是婆媳關係不好,和家庭的經濟狀況有很大關係,尤其是現在的社會。往往矛盾摩擦都是在柴米油鹽、鍋碗瓢盆裡起的火花。

其實,我覺得解決婆媳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一起住,各住各的,各過各的,偶爾見一面,相見甚歡,你好我好大家好,相安無事。做丈夫的在中間也要會兩頭調節,自己經濟能力強,問題就會少很多,往往夾在中間受氣、裡外不是的,要麼是不會說話來事,要麼就是不會賺錢妻管嚴!


露文隨筆


把婆婆攆出家門,不讓老人在家住,這樣的兒媳該被離婚嗎?

首先,把婆婆攆出家門,不讓老人在家住,這種行為是不對的,這個兒媳的做法有違道德,也有違法律,因為你的老公對婆婆有贍養義務,把婆婆推出門外就已經觸犯法律。

具體說該不該離婚還是想看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說離就離。

縱使婆婆有錯,兒媳把婆婆攆出門也是不應該的,何況題主說了現在住的房子是婆婆建的,兄弟分家時就說好了的,住大房子就必須讓婆婆住,現在兒媳出爾反爾,已經表明兒媳的行為是不妥的。

當然婆媳關係是非常難搞的關係,婆婆不是媽,兒媳不是女兒,但又在同一屋簷下生活,同一鍋吃飯,矛盾自然增多。但無論多麼複雜的婆媳關係,都是有辦法解決的,只要是問題,就必須解決。

婆婆如果強勢,喜歡干涉兒子的家庭小事,而兒子又喜歡聽母親的話,家裡肯定不得安生,兒媳內心肯定有意見。如果是這樣,兒子必須擺正位置,堅立正確的是非觀念,不偏不斜,站中間立場。

如果是這樣,那婚肯定不能離,因為兒媳沒有多大的錯,把婆婆攆出去也是被逼無奈。當然攆婆婆是錯的,可以自己走,把婆婆留下,到外面租房住。

如果兒媳婦過於強勢,把沒犯什麼錯的婆婆趕出去,這種女人還是遠離為好。因為兒媳錯了卻不知道改正自己,這樣的女人被離婚是自找的。

我的觀點是不論婆婆對與錯,把婆婆攆出去就是大錯。要走也是自己走,把婆婆留下。至少是否該被離婚還是要看媳婦本人的為人。


長江後浪推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兄弟二人分家多分了房子給這個兒子。目的是讓母親住在這兒,結果住到現在又被兒媳攆出家門。這個問題不要輕易提出讓人家夫妻離婚,我的觀點是,讓老人去找村委會負責作一下這個兒子和兒媳婦的思想工作。

當初分家你們都同意老人住在這兒,已經住了這麼長的時間又把老人攆了出來是何道理。讓兒子兩口子給村委會一個交代,然後村委會進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老人可以將這兒子起到法院,因為寃有頭債有主,兒子不制止妻子的不法行為本身就是支持。兒子如果嚴厲的制止,妻子也不敢如此膽大妄為。所以起訴兒子合情合理合法,這也是老人以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就是我對這一個問題的回答,純屬個人觀點。不當之處,請大家評論。

感謝廣大網友們的閱讀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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