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馬上開始

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將做好2020年我省高職(專科)招生院校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志願填報

2020年5月7日00∶00至5月10日24∶00,凡參加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符合報考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須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佈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志願,六個專業志願。

二、相關測試工作

(一)針對當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勢,今年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原則上不組織到校現場測試,各招生院校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可操作的前提下,主要採取網上視頻面試等方式組織測試。對於少數專業性強且需組織實地測試的相關專業,具體方案由招生院校確定,方案須按照當地防疫部門要求科學制定,有序組織,並於5月10日將方案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二)各招生院校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時間為5月16日至17日,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各校上報預錄取數據的時間為5月20日前。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抓好落實。結合當前疫情,平穩順利做好今年高職(專科)分類招考工作,關係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和身體健康。各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科學制訂職業(適應性)測試方案。

(二)規範測試程序,確保信息公開。各招生院校要嚴格規範對評委的選聘、培訓和監督,逐一簽訂利益關係者回避責任書,嚴格規範測試程序,考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強化監督管理。要嚴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堅持以考生為中心,及時公開招生信息,做到信息採集準確、程序公開規範、內容發佈及時,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指導,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三)強化紀律約束,嚴格按章辦事。各招生院校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準”、“十嚴禁”等紀律規定,對考試招生過程中發現的各種違規行為,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追究刑事責任。對違規招生帶來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院校承擔全部責任,並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責任。


面向應、往屆中職畢業生的有關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馬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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