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5月1日起進入休漁期

根據《2020年南海伏季休漁的通告》,休漁海域為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休漁對象包括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捕撈漁船、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以及定置作業。所有休漁漁船原則上應回到漁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碼頭停泊,休漁期間不得擅自離港或改變停泊地點,因修船、避風等特殊情況需在省內跨地區、跨縣域休漁的,必須經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商確認,由停泊港所在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在休漁期間,休漁漁船的漁具應捆紮、封存於船艙等固定位置,或搬離漁船進庫存放。所有休漁漁船不得攜帶漁具進入休漁海域。除維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漁漁船在伏休期間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休漁期間不得為休漁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後勤服務。

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請廣大漁民遵照2020年休漁制度,做好漁船休漁安全停靠工作。凡違反者,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舉報電話:23886185、23330963。(出處:儋州新聞中心 記者覃凱 編輯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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