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 | 罰款2萬餘元,這起呼倫湖非法捕撈案判了!

近日,由滿洲里市檢察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如期開庭,案中在呼倫湖實施非法捕魚的三名被告獲刑,並被收繳生態損害賠償金2萬餘元。


公益訴訟 | 罰款2萬餘元,這起呼倫湖非法捕撈案判了!


案件情況


2019年5月7日,被告李某新、李某寶、張某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捕工具,在呼倫湖水域捕獲鯉魚548公斤。


庭審情況


滿洲里市檢察院積極協調滿洲里市法院在排除人員聚集可能引發病毒感染風險前提下,確保已訴案件儘快開庭審判,為此雙方初步嘗試了微信開庭小程序。庭審中,三方身處五地,使用手機視頻,順利完成了庭審各環節,並在手機上實現了開庭筆錄的校對、簽字確認事項。滿洲里市法院當庭宣判,三名被告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令賠付生態損害賠償金20,592.00元,並承擔損害評估專家聘請費用3,000.00元,三名被告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認罪認罰。


公益訴訟 | 罰款2萬餘元,這起呼倫湖非法捕撈案判了!


庭審結束後,滿洲里市檢察院將盡快協調呼倫湖水產科研機構使用生態損害賠償金購置魚苗,在呼倫湖組織相關單位開展增殖放流活動,修復水產資源。加強呼倫湖的生態資源保護永遠在路上,呼倫貝爾檢察機關將切實履行打擊犯罪、公益訴訟兩項職責,不懈努力,不斷貢獻檢察力量。

來自:呼倫貝爾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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