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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21时30分许,张某霞驾驶二轮踏板电动车行驶至八里罕镇东风村铁匠沟路口处时与停靠在道路南侧一辆装载草捆的四轮农用拖拉机相撞,造成二轮电动车受损,张某霞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一直无法与农用拖拉机车主取得联系,该车主也一直未主动到案说明情况。
经交警多方调查发现,在事故发生当日下午一男子驾驶该拖拉机与一辆蓝色草捆机前后经过事故路段。
公安机关督促农用拖拉机车主主动到案说明情况。
望知情人员积极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供线索,经核查真实有效,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有知情者请与宁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肖警官(15174879717)联系。
来源: 宁城交警
编辑:毕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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