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事情
既是道理,也是常識
比如拿他人的東西要經其主人同意
毀壞他人的物品要賠
就算是撿的
小朋友也都知道
要找警察叔叔還回去
但偏偏有的人就認為
“順手牽羊”不過是小事情
不足掛齒
於是打起了
他人的盆景、拖鞋
甚至是肥皂等的主意!
然而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就算是不易察覺的“小偷小摸”
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接下來,和呼小檢一起看看
這三例令人迷惑的
“順手牽羊”案吧
因“盆栽”過分美麗
一男子順走盆栽
2月4日凌晨1點,鄭某駕駛一輛無牌號麵包車,途經某門市房時,見店門口的一棵松樹盆景外型美觀,於是就將該盆景搬到麵包車上盜走。
經鑑定,被盜盆景價值人民幣8500元。同月20日,公安民警抓獲被告人鄭某,依法扣押該盆景併發還給被害人肖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85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及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判決被告人鄭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
貪小便宜“順”快遞
最後是罰款+拘役
周某為某鞋廠的工人,2018年12月底的一天,其到鞋廠的門衛室取快遞包裹時,一時財迷心竊,就將工友的一個快遞包裹一起順走,被順走的包裹內財物為10塊洗衣皂和2塊嬰兒皂。過了一段時間,周某見沒人追究,便更加肆無忌憚。
在2019年的3月至4月期間,周某又4次盜取其他工友的包裹,竊得洗髮水、拖鞋、臘肉、眼貼。因被盜財物價值不大,失主大都未報案。最後一次作案後,快遞小哥查看監控才使周某露餡,在快遞小哥與其聯繫後其仍失口否認有將他人包裹拿走,無奈之下,快遞小哥只能報案,隨後周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在周某的住處查獲被盜財物。經鑑定,被盜財物價值共265元。
法院審理認為,周某多次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考慮到周某自願認罪、被盜財物已退還給被害人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路遇醉漢癱倒在地
路人順走其蘋果手機
7月14日5時許,被告人許某騎車路過某小區附近時,見被害人方某醉酒躺在路邊,口袋裡一部蘋果手機掉出,遂將該手機盜走,並以人民幣1000元的價格賣給某手機店。7月17日,公安民警抓獲被告人許某後依法向該手機店扣押上述被盜手機併發還給被害人方某。經鑑定,被盜手機價值人民幣4488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4488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決被告人許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盜竊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行為。盜竊數額較少則屬於行政違法行為,可依據情節處以相應的行政拘留及罰款處罰。“順手牽羊”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益,可能構成犯罪,切莫抱有貪念和僥倖心理。同時,大家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場所,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要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溫馨提示
幸福生活是要靠自己奮鬥出來的
那些好吃懶做
不願意通過勞動獲取報酬
反而動起“歪腦筋”的人
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奉勸那些在生活中
習慣於“佔小便宜”動歪心思的人
及早收手
倘若有朝一日身陷囹圄
為時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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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呼倫貝爾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