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縣:肅清“保護傘”,消除“黑惡勢力”

“以田豐為首,以其家庭成員為骨幹的惡勢力團伙,多次在津市市藥山鎮實施尋釁滋事,其行為已涉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決定給予田豐開除黨籍處分。”近日,津市查處的一起掃黑除惡典型案例引發當地群眾熱議,紛紛叫好。(三湘風紀 2020年1月21日)

掃黑除惡意義重大,為的是給人民群眾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也為的是肅清政治生態中的“老鼠屎”,還政治生態一個親清新。

在某些地方,一些“黑惡勢力”長期霸據一方,為非作惡,廣大群眾深受其害,甚至以腐化黨政機關幹部為手段,尋求“保護傘”,謀取暴利,惡化了黨政機關的政治生態。某些黨政機關幹部由於思想不堅定,搖搖晃晃,最終被黑惡勢力“拖下水”,成為他們的“保護傘”,使得“黑惡勢力”不斷滋生成長,由此成為自己一生的“悔恨點”。

黨中央、國務院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在2018年1月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各種通報、處分等新聞中,我們不難看出,掃黑除惡不僅掃的是“黑”,除的是“惡”,更多的是掃除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也就是政治生態中的“汙垢”——手中握有一定權力的黨政機關幹部。對於淨化政治生態,剷除黑惡勢力,國家的態度是非常之堅決,力度是非常之“強硬”,勢將肅清“保護傘”,消除黑惡勢力。

“全力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硬仗,嚴肅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這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領導幹部要汲取教訓,增強敏銳性和鑑別力,謹防掉進“陷阱”,被“小人”圍獵,堅定自己的立場,抗住形形色色的“誘惑”,守住紀律紅線;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切勿以權謀私,為黑惡勢力建立“保護傘”,要“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抓好地區的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提高其政治地位,思想認識;對“黑惡勢力”及其背後的“保護傘”要加大打擊力度,搞清楚重點,注意辦案力量的傾斜;對不作為慢作為以及充當“保護傘”的黨政機關幹部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他們嚴格監督檢查,嚴防黑惡勢力染指侵蝕基層政權,腐化黨政機關幹部;“剷草要除根”,拓寬舉報渠道,將“隱身”的“關係網”連根拔起,讓“保護傘”無處可躲。(澧縣第六中學 程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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