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子淵
結合僅有的新聞內容來看,“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及決議存在問題
從網傳一份落款為“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抬頭為“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的文件中看到,該文件稱,“作為噹噹公司創始人及控股股東,李國慶先生已於2020年4月24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公司依法成立董事會,由李國慶、俞渝、潘躍斯、張巍、陳立均擔任董事”。“同日,公司依法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李國慶先生為董事長與總經理”。
同時該文件還稱,“自2020年4月24日起,俞渝女士不再擔任噹噹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選舉其為董事,只為保護其股東權利及合法利益。俞渝女士無權在噹噹行使任何職權”,“李國慶先生作為噹噹公司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有權依法全面接管公司,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從上面的信息來看該份告全體員工書的主要內容就是寫明,目前李國慶先生召開了臨時股東會議並改選了公司董事會成員和董事長並限制了俞渝作為董事的權利。
那麼首先需要查明的是這份決議的效力問題:
1.臨時股東會議的程序是否合法?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而本案當中最關鍵的就是該股東臨時會議的效力問題,根據可查詢的公開數據顯示噹噹網的運營主體為北京噹噹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由天津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全資控股,而天津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北京噹噹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目前俞渝為北京噹噹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64.2%,李國慶為二股東,持股比例為27.51%。
據此李國慶先生持股27.51%的情況符合代表十分之一的表決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程序來看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2.更換董事會成員、董事長的臨時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股東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殊決議,特殊決議事項不用多說除了特別約定的以外均由法定的來,對於本案當中形成董事會並任免董事、董事長即便公司章程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一般也需要代表二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但是目前來僅俞渝持股比例為64.2%就已經不太可能讓成立董事會並更換董事會成員的決議生效。
因為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來看,股東會才有權決議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而即便該決議章程並未規定特殊表決方式的仍然需要滿足過半條件。
3、新的公司章程效力問題。
該份告全體書當中還在明即日起公司新章程生效,但是公司章程的改變,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而本案當中俞渝女士女士的股權超過50%,就意味著這份章程的效力性問題就得先打個疑問,在沒有合理的股東會決議支持的情況下,章程的修改、董事會成立以及成員的任免都存在問題。
二、一個北大,一個紐大,為奪權開始拉攏人心,確實遺憾。
從聲明的內容來看,該份聲明一方面是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成立了新的董事會並選人了董事長還有限制了俞渝的董事權利,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出現了安撫全體員工以及籠絡人心的手段包括停止“開除、辭退、優化”的流程,開始用2019年度分紅來幫扶股東,這樣做的用意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就我個人的看法而言這些手段其實在很多年前就有,只是時代早已不是那個時代,僅僅憑藉這些手段目前想要徹底實現完全掌管公司還是有難度的,因為上述決議的效力行問題始終存在。
一個北大,一個紐大的高材生,這一場由家庭糾紛引發的公司爭奪戰,想必也會成為一場持續的內耗戰,最終相信任何一方都不會得利,確實很遺憾。
以上觀點僅是個人淺見,時間倉促,難有不足,僅供茶餘飯後看談。
公司法江湖
大連善人
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大的轟動效應,李國慶一時成了全國人民的笑話!李國慶的這種做法,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就是作風粗暴,頭腦簡單,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搶奪公章的行為不合法。
看到還有人在爭論,搶奪公章的做法是否有效,我覺得這些人簡直跟李國慶一樣愚昧。如果說誰手上擁有了公章,誰就是公司的最高領導,就能掌握最高權力,那麼這些企業是不是每天都會發生搶公章的事情。所有股東都不幹活了,因為只要搶到了公章,自己就能做董事長,就能當總經理。總經理和董事長每天也得抱著這個公章睡覺。
第二,罷免董事長不符合程序。
在搶奪到公章之後,李國慶宣佈罷免俞渝的董事長,也是實在太愚蠢,公司選舉董事長有公司法規定,也有一系列內部的流程和制度,是一件很規範嚴謹的事情。現在又不是人治時代,豈能隨口一說就把一個董事長給變罷免了,這既是對所有股東的不尊重,也是對法律的蔑視,更是個人愚昧的體現。
第三,這是李國慶的無奈之舉。
其實,李國慶和俞渝夫妻之間因為感情不和,導致爭奪公司最高領導權的新聞由來已久。李國慶被掃地出門之後,也想了很多辦法想要奪權,但是都沒有成功。現在採取這種非常極端的方式,也是實屬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