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訴訟理由和請求與法官審判有何影響?

老馬遊天下


民事訴訟案件,在辦理起訴時,原告要將如下三個要件:證據材料,事實理由,申請事項(即訴訟請求)提交法院。

立案後,當官法審查和判決案件,也是根據原告提出這三條來參考判定的,證據和事實是否相符,事實和理由是否可信,請求和主張是否合理。整個案件是否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上述的情況如都符合,法院判決支持,不符合法院判決駁回。

作為一個公正且有經驗的法官,對以上所說的三個要件,只作為辦案上的一個參考,並未因此造成辦案的影響,當法官在審查案件時,如發現證據,事實,理由相互矛盾或者提出的請求主張不合理時,法官有權更改案由,或裁定轍案。

即“原告的訴訟理由和請求與法官審判有何影響",沒有影響,是原告的一面之詞。


超級華南虎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律師,關於您提出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原告的訴訟理由和請求是會直接影響法官的審判結果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首先,判決是圍繞原告的訴訟請求作出的,對於原告的每一個訴求,法官最後會作出一個支持或者不支持的裁判。而對於原告沒有提出的訴求,法官是不允許判的,不然法官就違反了當事人的處分原則。

舉個例子,比如你起訴對方歸還欠款10萬元,雖然借條約定了利息,但是你的訴求裡沒有寫歸還利息,就寫了歸還欠款10萬元。那麼法官的判決書裡只能對支持不支持這10萬元作出判決。如果法官自己判了還要歸還利息,這是不可以的。

第二,法官支持不支持,與原告陳述的訴訟理由是有關係的。

第三,除了訴訟請求和訴訟理由之外,直接影響裁判結果的更重要的因素還有原告方的證據,所謂證據為王,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說的就是證據的重要性。

因為通常情況下,都是誰主張誰舉證,除非特殊情況才會有舉證倒置,所以沒有證據支撐的訴訟請求,一般是得不到法庭支持的。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安博律師


原告的訴訟理由和請求與法官審判有何影響?

法官的一個重要工作便是認定案件事實,這個基本上所有的判決書中都有法院認定事實部分。認定事實,這個最重要的自然是根據證據來認定。但原告在起訴狀中所說明的事實和理由,若對於自己不利的部分,這是可以作為原告的自認事實。自認的事實,有時候是不需要證據就能進行認定。

訴訟請求,這個決定法院的審理內容。司法是被動的,只審理當事人主張的內容。之前我們司法解釋還規定,對於當事人的訴請,有些情況可以對當事人進行釋明,並讓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現在法院基本不做釋明,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存在問題,那就有可能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甚至是敗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