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有何魅力,《大风歌》那么有名,可能刚好是“出丑”

刘邦一生只写了一首诗,而且这首诗只有三句。但是这样一首只有三句的诗,可以说千古扬名,妇孺皆知。不知道一生写了四万多首诗,却一首也没留下来的乾隆皇帝怎么看!

究竟有何魅力,《大风歌》那么有名,可能刚好是“出丑”

(刘邦铜像)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刘邦这首诗真的很好吗?为什么其知名度会这么高?

其实,要说刘邦这首诗真的有多好,其实不见得。为什么这么说呢?

实际上,刘邦的这首诗,就是当时的那种很一般的楚歌。楚歌在刘邦那个时代,实际上是比较有名的,很多人都会唱。也有唱得很高级,成为经典艺术品的,比如屈原的“楚辞”。其艺术手法奇瑰灿烂,想象天马行空,是古今少有的杰作。

而刘邦的这首楚歌,其实是比较一般的,其艺术手法也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开篇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也就是环境描写。这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诗歌中,都是很普遍的。《诗经》最基础的艺术手法是“赋比兴”,《大风歌》开头的这句诗,其实就是一种“兴”的表现手法。

后面的两句诗,“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是讲事情,也就是讲述刘邦自己衣锦还乡的事情,翻译成当下的白话文,就相当于“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是刘邦心里所想。翻译成当下的白话文,就相当于“你们都看得见我吃香的喝辣的,哪里看得见我肚子疼”。

而且这后面两句,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几乎没有什么艺术手法可言,完全是大白话。整首诗,有那么一点艺术手法,也就是我们刚说到的,第一句用了一点“兴”而已。

既然《大风歌》其实是一首很普通的诗,为什么这首诗却又这么出名呢?我想,“好诗”和“名诗”其实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刘邦这首诗,之所以这么出名,有以下一些原因。

究竟有何魅力,《大风歌》那么有名,可能刚好是“出丑”

(刘邦画像)

其一,这是一首文盲写的诗。

当然了,也不能完全说刘邦就是文盲,刘邦可能也认得几个字。不过在那个年代,书籍是非常稀少的,能够读到书的人,应该也是很少的。从刘邦的家庭背景来看,他是不大可能读到什么书的。因此,说刘邦是文盲,也并没有什么错。

总之,那个时代,能够写诗的人,都是士人,或者贵族的后代,就像是庄子、屈原这样的人。而刘邦是不可能具有这种水平的。

刘邦本身没什么水平,却还能写出一首诗,这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更不容易的是,刘邦还能写出一手真情实感的诗,而且还用了“兴”的艺术手法的诗。所以,后世就觉得刘邦特别了不起,因此就特别重视。

其二,这是一首表示嘚瑟的诗。

嘚瑟几乎是人的本性。一个人要是成功了,不向别人嘚瑟一下,心里是很难受的。尤其是在故乡人面前嘚瑟,更是每个人极力追求的。现在的那些村里人,出外打工,要是买了车,那一定要开回村里来嘚瑟一下的。要是挣了钱,一定会回村里来修个房子炫耀一下。

这种想法,古今都是一样的。那时候,项羽还一针见血地说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句话更是被后人总结为“衣锦还乡”这个成语。

所以,我们对名人嘚瑟一事特别关注。刘邦写了一首嘚瑟的诗,后世自然记忆深刻了。

究竟有何魅力,《大风歌》那么有名,可能刚好是“出丑”

(楚汉相争)

其三,这是一首自曝家丑的诗。

上面我们说到了嘚瑟。其实,与之相对的,是一些人的“酸葡萄效应”。那些没有取得成功的,当看到别人嘚瑟的时候,常常还会在一边酸溜溜地说风凉话。刘邦在汉初的一场嘚瑟,元朝人睢景臣还写过一首《哨遍·高祖还乡》的元曲来酸溜溜地讽刺他。可见,刘邦的嘚瑟,引起了多大的历史回响。

刘邦如果在嘚瑟的时候,写一首志得意满的诗,那么,别人可能不会记得。而刘邦在这首诗里,除了“威加海内”这样的嘚瑟以外,还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样的自曝家丑。

为什么说这是自曝家丑呢?因为没有猛士为刘邦守四方,完全是刘邦自己造成的。他当了皇帝以后,因为忌惮那些功臣,把韩信、彭越、英布等等有能力的大将全部杀干净了。而现在他才发现,匈奴在边境上虎视眈眈,根本就没人帮他去打仗。所以,刘邦虽然得了江山,但是他并不快乐。

本来刘邦是想嘚瑟,本来看客们心里应该有“酸葡萄效应”。结果变成了大家看刘邦的笑话。刘邦这样的诗,后人怎么会不“使劲”帮他记下来呢!

(参考资料:《史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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