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瓜早已存在,《哈利·波特》何以獨步天下?

好萊塢電影有個令人頭疼的習慣,即成對上線:兩部內容相似的電影同時在影院放映,例如反映小行星撞擊毀滅世界的《天地大沖撞》和《絕世天劫》,反映螞蟻英雄的《蟲蟲特工隊》和《蟻哥正傳》,反映性格堅毅的警察和他心不甘情不願的笨蛋搭檔的《妙探狗福星》和《特納和霍奇》。

這種相似性來自同時迸發的天才,還是貪心驅使下的剽竊?

音像製品行業和出版業的若干規律中有一條是,賣座電影或暢銷小說的創作者將很快受到起訴,被指控剽竊他人的靈感。

有時的確有剽竊行為,但經常只是兩位作者、歌手或者導演在同樣的時間創作出同樣的作品。

圖書館管理員馬克·鄧恩(Mark Dunn)寫過一部戲劇——《弗蘭克的生活》(Frank's Life),1992年在紐約城一家小劇院裡上演。

該劇描寫了一個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真人秀節目的傢伙。

在控告1998年電影《楚門的世界》的製片人時,鄧恩列舉了兩個故事的149個相似點,後者是一部講述一個傢伙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真人秀節目的電影。

然而,《楚門的世界》製片人聲稱他們從1991年開始就擁有受版權保護且註明日期的電影劇本,比《弗蘭克的生活》上演早一年。

由此我們很容易相信:一部關於不明就裡的現實電視英雄的電影,其靈感的產生是必然的。

麻瓜早已存在,《哈利·波特》何以獨步天下?

塔德·弗蘭德(Tad Friend)在《紐約客》發表文章,解釋了電影內容趨同的問題,他啟發道:“侵犯版權訴訟最讓人頭疼的部分是,電影公司如此頻繁地試圖證明他們的故事借鑑頗多,因此不可能從單一來源剽竊而來。”

電影公司真正的意思是:這部電影的每個部分都是偷自公開的文學作品情節、故事、話題或笑話的陳詞濫調。弗倫德繼續說道:

也許你認為人類的集體想象力可以激發出多種虛構的追蹤龍捲風的方法,但似乎只有1種。

斯蒂芬·凱斯勒(Stephen Kessler)為電影《龍捲風》起訴邁克爾·克萊頓(Michael Cri)時,因為一件事而心神不寧:他關於龍捲風追蹤者的劇本《追風》中,在旋風經過的道路上放置了稱為Toto二代的數據採集器,就像《龍捲風》中的數據採集器Dorothy一樣。

辯護方指出,幾年前另外兩位作家創作的名為《龍捲風》的劇本提到了被稱為Toto的裝置,不可能這麼巧合。

麻瓜早已存在,《哈利·波特》何以獨步天下?

故事情節、話題和俏皮話一旦披上文化外衣,也許就產生了必然性,但我們渴望看到完全出乎意料的創作。

有時我們相信藝術作品必須具備真正的獨創性,而不是墨守成規。

它的模式、基礎和主題來自與眾不同的人類思維,釋放出獨一無二的光芒。

舉一個產生獨創性故事的獨創性思維的例子:想象力豐富的《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J·K·羅琳。

1997年羅琳發表的《哈利·波特》獲得巨大成功,之後她受到一位美國作家的指控但法院最終駁回了該指控,該作家13年前出版過一套兒童故事叢書,主人公叫拉里·波特,是父母雙亡的魔法師男孩,戴著眼鏡,身邊都是麻瓜。

1990年尼爾·蓋曼創作了一部漫畫,書中,一名黑髮英國男孩在12歲生日時發現自己是魔法師,並且從一位有魔力的拜訪者那裡得到一隻貓頭鷹。

或者想想簡·約倫1991年的故事,主人公亨利加入為年輕魔法師開辦的魔法學校,必須推翻一個邪惡的巫師。

接著是1994年出版的《13級臺階的秘密》(The Secret of Platform 13),講述一個鐵路站臺上隱藏著通向神奇地下世界的入口。

當J·K·羅琳聲稱她沒有讀過上述任何故事情節(她舉例說明,關於麻瓜的書極少被印製,市場上幾乎沒有,蓋曼的青少年漫畫通常對單身母親沒有吸引力)時,我們有很多理由相信她,並且有更多理由接受這一事實,即這些靈感同時自發地產生於創作過程。

藝術領域與科技領域一樣,總是存在多人創新,但沒有人自尋煩惱去記錄相似點,除非涉及鉅額財富或名聲。

因為有大量財富圍繞《哈利·波特》,我們發現——儘管聽起來有些奇怪:身邊有貓頭鷹的魔力男孩在魔法學校上課,從火車站平臺進入他們的另類世界,這一類原本有具體情節的故事在此刻成為西方文化中的必然性事物。

麻瓜早已存在,《哈利·波特》何以獨步天下?

正如科技領域一樣,當文化溶劑準備好時,藝術形式的抽象核心就會具體化為文化的一部分。

這個過程也許不止出現一次。

但是任何特定的作品都會展現出不可替代的神韻和個性。

如果羅琳沒有創作《哈利·波特》,其他人也會寫出大體相同的故事,因為這麼多人已經構思出相似的情節。

但是《哈利·波特》原作在細節上精緻獨特,除了羅琳,沒有其他人可以寫出來。

像羅琳這樣的個人的特殊才華不是必然的,作為整體的技術元素展現出來的能力才是必然的。

——摘自凱文·凱利著《科技想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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