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提前收取學費”,民辦教育會自生自滅嗎?

“不得提前收取學費”,民辦教育會自生自滅嗎?

“不得提前收取學費”,民辦教育會自生自滅嗎?

王營

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記者11日從教育部獲悉,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佈預警,強調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不開學學校就沒有教育教學和管理行為發生,當然不能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識。但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對民辦學校和幼兒園而言,是保證其正常運行的基本辦學經費,這其中就包括給聘用教師支付的工資。因受疫情影響,許多民辦學校和幼兒園無法開學、開園。不開學就不存在收取學費(保教費)、住宿費的問題,但沒有這些收入,一些民辦學校和幼兒園就無法給教師和工作人員開工資,從而導致部分優秀教師被迫轉行。

據報道,今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學前教育行業帶來了不小的衝擊,一些民辦幼兒園的生存面臨著極大的挑戰,不少老師同樣面臨著抉擇。當多數老師仍在等待復學時,部分等不及的老師開始紛紛改行謀生活,引起不少民辦幼兒園的擔憂。在政策層面,幼兒園作為民辦非企業,既非事業單位也非企業單位,是“兩不靠”,享受不了小微企業的政策,不能融資也不能貸款,一旦資金鍊條斷裂,就很難支撐下來。

“不得提前收取學費”,民辦教育會自生自滅嗎?

教師流失,必然會影響到開學、開園後民辦學校和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一些辦學基礎差、實力薄弱的民辦學校和幼兒園可能會面臨倒閉局面。一方面是教育部明令要求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另一方面是這類學校的教職工因沒有工資收入而轉行,如何走出這一困境?

教育是公益事業,無論是公辦教育,還是民辦教育,都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都要按照國家的教育方針,為國家建設培養人才。民辦教育雖然自負盈虧,自籌工資,但也適應了民眾對教育多樣化和需求,是公辦教育的重要補充。公辦學校教師的工資可以由政府財政支出,不管假期還是平常上班,按時按月足額髮放。對於民辦學校和幼兒園而言,因疫情影響沒有學費收入了,難道就看著他們自生自滅?

“不得提前收取學費”,民辦教育會自生自滅嗎?

事實上,許多地方政府已針對這一現象,嘗試破解這一難題,採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補救措施。近日,安徽合肥出臺八條政策意見,應對疫情扶持民辦教育發展。其中,學前教育補貼類獎補資金,可臨時用於疫情期間幼兒園人員工資等支出週轉。為扶持民辦園發展,合肥市提出,2020年春季市級學前教育補貼類獎補資金,可按照2019年秋季獎補數額兌現給受獎補的幼兒園,獎補資金可臨時用於疫情期間幼兒園人員工資等支出週轉。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可從中央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中統籌安排,保障普惠性幼兒園平穩運轉。

這說明,只要當地政府開源節流,深入挖潛,是有辦法幫助民辦學校和幼兒園度過難關的。與學校收取的學費(保教費)、住宿費相比,這筆獎補資金可能數額並不大,但對民辦學校和幼兒園而言,無疑於雪中送炭,可解燃眉之急,解決教職工的工資發放問題,以安定人心。如此以來,民辦學校和幼兒園就可以在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不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的前提下,留住優秀教師,確保開學、開園後正常運轉。這體現了地方政府放眼全局辦好各級各類教育的寬廣胸懷,也是一種對教師、對學生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值得效仿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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