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检法两家出台涉未家事审判协作工作机制 落实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嵊州检法两家出台涉未家事审判协作工作机制 落实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近日,嵊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出台《涉未家事审判案件协作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充分运用检察监督,推进涉未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全面打造法检共治双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01

明确检察监督的流程、范围和重点

《机制》明确,涉未家事审判是专指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家事审判案件,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监护权等涉及未成年人经济权益、成长权益的案件,以及涉及家庭暴力、监护侵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案件。同时明确,涉未民事案件检察监督程序和检法合作流程,强调法检合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点区块,要求做到涉未司法保护“泛”而不“滥”,有的放矢,提升检察监督精准度。

02

建立涉未家事审判信息强制通报制度

《机制》明确,法检在办理涉未家事审判案件时,应当摒弃就案办案传统思维,打破司法信息壁垒,发现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的,应当立即进行信息通报,实现信息实时互换互通。同时明确,法检两院通过建立具有强制性的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在涉未司法大数据层面,为开展全方位的涉未检察监督提供信息保障。要求以检察监督为抓手,合力构建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提供可行路径,提升检察监督灵敏度。

03

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回访等长效机制

《机制》明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评析涉未家事审判案件中的问题难点,将案件背后的涉未社会问题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检察监督为抓手,不断提高涉未社会治理领域司法参与度。同时明确,检法不定期对涉未家事审判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重点掌握案件处理的效果和影响,跟踪发现问题、形成反馈意见、做好案后工作,不断提升涉未家事审判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机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力求在个案监督中逐步构建涉未司法保护网,在类案排查中稳步推进涉未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大限度落实未成年人优先的司法保护政策。

文字:王霞栋

编辑:何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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