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和家長應同步理解教育懲戒權,儘快走出對學生不敢管的困局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物質生活越來越豐富,人們對知識的渴望越來越強,對子女的受教育情況也更加重視。

特別是年輕的父母,都不想讓自己的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都在想方設法把孩子送到好一點的學校讀書,想把孩子送到最優秀老師的班級。這種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作為老師,我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伴隨著家長們對孩子的高期望值,他們對老師的要求也會更加全面,甚至苛刻。不管自己孩子的學習基礎如何,也不管孩子的自律性和孩子的各種行為習慣,他們認為,只要把孩子送到學校,老師就必須把孩子教育成雙百分的學生,特別是在農村中小學,學生的學習基礎和家庭教育千差萬別,學生家長的受教育層次也有很大差別,雖說都是為了孩子的學習,但是,這些家長們對學生、對學校和對老師的態度,有很多地方還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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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授業解惑,是教師的職業與責任。教會孩子們如何做人,讓他們明白做人的基本準則,勝過教會他們技能知識,勝過給孩子們答疑解惑。中小學的孩子,正處於身體、心理的快速成長期,特別是在性格、心理方面都有很大的可塑性,所以,這一時期對孩子們的教育和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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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今的孩子已經不是我們當年的兒童時代了,他們的物質生活都非常優越,相當一部分孩子,在家中基本處於眾人捧月的地位,家庭環境或多或少都存在溺愛的成分,家庭教育的環境和氛圍有些異常,導致部分孩子的性格不合群,行為怪異,給正常的學校教育帶來了不小的壓力,筆者作為一名在農村學校工作了多年的老教師,對此深有體會。特別是對那些淘氣、叛逆孩子的教育管理,感到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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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老師是否應該擁有相應的懲戒權,以及應該怎樣懲戒糾正犯錯誤的孩子,此類話題由來已久,各方看法不一,眾說紛紜。但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沒有了老師的管教和指導,對孩子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不利的。我們可以試想一下,假如一個孩子犯了錯誤,老師不敢管或者乾脆不去管,沒有人去糾正他,那麼,這個孩子很自然就會一直錯下去,並且會把錯誤的做法和想法誤認為是正確的,這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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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工作中,出現老師不敢管、不想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作為家長,我們應該理性看待老師對於孩子的正常管教,經常和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繫,對孩子在學校所犯的錯誤和存在的問題,與老師及時溝通。即便是老師在批評教育孩子時,偶爾出現了過激言行,我們應該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不能因為一點小問題,就和老師大吵大鬧,使自己成為典型的護犢子家長。更有甚者,因為孩子屢教屢犯,老師對孩子進行適當的罰站,而遭到家長的投訴甚至人身攻擊,這樣做,既破壞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態,也會給自己的孩子帶來更大更壞的影響,他們會和家長一樣,和老師唱對臺戲,不接受老師的正確建議,使自己越來越偏離正常人生成長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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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為老師,我們在自己的工作中,應嚴格規範自己的教育教學方式,面對叛逆怪異的學生,要始終保持清醒和剋制,避免產生師生矛盾。一方面,要從學生的角度出發,全面理解學生,努力營造出和諧的師生關係。另一方面,一旦出現較為嚴重的問題,要第一時間告知家長,取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

(3)作為學校,我們在履行自己的責任時,既要考慮學生,也更要考慮到老師,老師同樣也是應該受到保護的,出現問題時,我們不能一邊倒似的,都去責怪老師。積極的協調問題,儘快解決問題,才是學校工作的方向。所以,中小學教師正確理解教育懲戒權是還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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