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調解兩案 團風法院護航企業復工跑出“加速度”

一日調解兩案 團風法院護航企業復工跑出“加速度”

(通訊員:廖大能 羅靜)4月15日,團風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依法調處兩起涉企合同糾紛案件,並於當日向兩案原被告送達民事調解書,高效快捷解決糾紛,為企業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2017年1月,原告鄂州某公司與被告湖北某公司簽訂《鋼棧橋安拆及鋼管樁施工合同》,合同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原告依約完成了合同義務,因支付工程款問題雙方發生糾紛。2020年1月,原告公司向團風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下欠的工程款48萬餘元並賠償經濟損失,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要求凍結被告公司銀行賬戶存款50萬元。考慮到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凍結賬戶不利於復工復產,且被告公司信用良好,主審法官在得知原告有調解意願後,立即與被告公司聯繫,引導制定款項支付方案,經過多次溝通,力促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隨後,原告公司撤回了保全申請。法官於達成調解協議當日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

一日調解兩案 團風法院護航企業復工跑出“加速度”

2013年9月,原告武漢某公司與被告湖北某公司簽訂《防火塗料和麵漆施工承包合同》,後因支付貨款問題發生糾紛。2020年1月,原告公司向團風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公司立即支付貨款57816元。為了及時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同時護航企業復工復產,主審法官多次與原被告雙方溝通,組織雙方開展調解。最終,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協議達成後,被告公司於當日向原告公司支付貨款30000元,並約定剩餘款項按期支付。雙方當事人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在疫情防控期間,團風法院及時妥善審理涉企案件,高效化解糾紛,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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