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调解两案 团风法院护航企业复工跑出“加速度”

一日调解两案 团风法院护航企业复工跑出“加速度”

(通讯员:廖大能 罗静)4月15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调处两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并于当日向两案原被告送达民事调解书,高效快捷解决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2017年1月,原告鄂州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签订《钢栈桥安拆及钢管桩施工合同》,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原告依约完成了合同义务,因支付工程款问题双方发生纠纷。2020年1月,原告公司向团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下欠的工程款48万余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告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0万元。考虑到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冻结账户不利于复工复产,且被告公司信用良好,主审法官在得知原告有调解意愿后,立即与被告公司联系,引导制定款项支付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力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原告公司撤回了保全申请。法官于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一日调解两案 团风法院护航企业复工跑出“加速度”

2013年9月,原告武汉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公司签订《防火涂料和面漆施工承包合同》,后因支付货款问题发生纠纷。2020年1月,原告公司向团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立即支付货款57816元。为了及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同时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主审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最终,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被告公司于当日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并约定剩余款项按期支付。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疫情防控期间,团风法院及时妥善审理涉企案件,高效化解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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