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舆论监督经验:报道刊发后按4-5倍标准计发考核分值

青岛日报舆论监督经验:报道刊发后按4-5倍标准计发考核分值

青岛日报记者接待来访人员。

一年多来,山东省的舆论监督报道,引起了新闻业界和学界广泛关注,已然成为舆论监督的“山东现象”。这种现象是如何形成的?需要哪些条件?对山东省媒体和媒体人有何影响?对全国舆论监督报道有何启示?2019年第9期《中国记者》约请新华社记者、山东省一线媒体人和学界专家撰文,尝试解答这些问题。

今天,微信公众号“京原路8号”推送的文章是《青岛日报舆论监督工作调查报告》,作者为青岛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齐建国,青岛日报副总编辑王倩松,青岛日报舆论监督部主任王杰。

这篇文章介绍了开展舆论监督报道工作的整体情况、舆论监督工作取得的经验以及加强舆论监督工作的思考。其中在介绍经验时是这样说的:

——坚持党的领导。(略)

——形成品牌影响力。(略)

——加强统筹调度。《青岛日报》建立了由总编辑把关,分管副总编辑具体负责的舆论监督工作领导机制,舆论监督部每周五部门例会研究分析监督线索,编辑部每周一例会专题研究报道题目。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每篇稿子见报前都要经过部门主任—副总编辑—总编辑—舆论监督联席会四层审核把关。建立了以日报为主、全报社联动,以舆论监督部为主、各全媒体中心配合的全员监督模式。

——强化考核激励。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凡监督报道刊发后一律按4-5倍标准计发考核分值,因特殊情况不能见报的按照3倍标准计发考核分值。许多调查深入、问题尖锐、监督有力的稿件被评为编辑部好稿,经常获得嘉奖。

——强化人力和物质保障。在原来的社会舆情部基础上,从集团各报、编辑部各全媒体中心抽调精兵强将,扩充成立了现在的舆论监督部,保证充足的人力投入。为了方便记者开展工作,还采购了录音录像等暗访设备,并优先保障记者暗访用车。

文章还透露,下一步,《青岛日报》准备建立轮岗制度,把舆论监督作为“四力”教育的有效载体,让采编人员在开展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同时,也将采取有力措施关心、保护做舆论监督报道的记者,为他们鼓劲、加油、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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