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瓦窯鎮一水泥製品廠有揚塵

春季多風,物料堆放場地更應該採取嚴密的降塵抑塵措施。但新沂市瓦窯鎮一水泥製品廠居然不做任何防護,造成廠內揚塵陣陣。4月9日,市攻堅辦督查暗訪組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瞭解情況。

這處水泥製品廠緊靠新沂市瓦窯鎮311國道,遠遠望去就能看到廠內揚塵陣陣。順著鋪著厚厚積塵的搭接路口進入廠內,看到黃沙、水泥等大量物料多處露天堆放,微風吹過便揚塵四起。不僅如此,廠內地面也沒有進行硬化,車轍印記明顯;出入口也未按規定設置洗車平臺,車輪帶土上路給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市攻堅辦督查暗訪組工作人員介紹,《徐州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港口、碼頭、建設工地的物料堆放場所應當採取圍擋、遮蓋、噴淋、綠化等措施。物料堆放場所應當進行地面硬化,裝卸物料應當採取噴淋、霧炮等有效方式防治揚塵汙染。大型煤場、物料堆放場所應當建立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

“所有物料都要進行覆蓋,道路不硬化就要鋪設鋼板,出入口要設置洗車平臺,裝卸作業時要配備霧炮機等降塵抑塵設施。”督查暗訪組工作人員對隨後趕來的水泥製品廠負責人提出整改要求,該負責人表示將按照要求立即實施整改。(徐報融媒記者 陸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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