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發教授率團赴廣西賀州調研:依法治市有作為 法治擔當靠人才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與廣西民族大學聯合承擔的“廣西政法委2020年立項課題”《廣西設區的市立法問題研究》,已順利完成對賀州市的實地考察調研工作。中央民族大學二級教授、廣西民族大學傑出人才引進教授宋才髮帶領的法學博士調團隊,在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鄒朗平、市委政法委宣傳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劉慕政的隨行引導下,先後到賀州市人大常委會、富川瑤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賀州市委政法委等機關單位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了賀州市八步區賀街鎮河西社區、昭平縣黃姚古鎮、富川縣福利鎮“富川臍橙”種植基地、朝東鎮秀水村和岔山村等地,實地瞭解賀州市地方立法與法規實施的基本情況。10月26日上午,調研團隊在賀州市委政法委會議室召開了總結性的座談會。在鄒朗平副書記的主持下,市司法局副局長陳志深就該局5年來開展立法工作的情況向調研團隊進行了專門介紹。與會單位先後交流了該市城市管理立法、執法工作諸方面的經驗與教訓。


宋才發教授率團赴廣西賀州調研:依法治市有作為 法治擔當靠人才

2020年10月23日 賀州市人大常委會領導與調研組合影



一、賀州以法治市初顯成效

賀州市近年面臨一些因經濟建設帶來的城市管理問題。賀州市地處三省交界點,是一個以礦業、農業、文化旅遊業為支柱產業的城市。由於此前對城市環境保護、礦產開採運輸、車輛停放等缺乏有效的約束,造成在城市建設步伐加快、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同時城市道路交通呈常態化的擁堵,路面揚塵汙染十分嚴重的局面,在空氣質量指標評比中長期處於整個自治區的末位。這不僅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而且嚴重阻礙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為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治理問題,賀州市人大、市政府充分行使設區市的立法權,先後出臺了《賀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賀州市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其中,《停車場管理條例》在落實現有道路停車泊位交由指定企業統一運營、為財政增收之餘,還將散落在私人門店前的車位統一劃線納入管理,保障車位所有者和合法使用者的車位佔用收費權;還特別明確了政府負有投資建設“停車自動收繳費系統”的責任。這些硬件加軟件的措施依法實施到位後,不僅解決了城市裡到處亂停車的現象,還讓普通市民也直接分享到城市共管共治的“紅利”。《揚塵管理辦法》則著重分清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揚塵防控職責,構建聯動協作機制,採用符合本地現狀的標準和措施,要求礦廠、建設施工作業單位、運輸企業等主體承擔城市減塵保潔責任。經過一段時間的依法治理,2019年起賀州城市空氣質量得到了明顯改善。截止2020年9月30日,該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的天數比率為98.5%,在全區14個設區市中排名第4。“藍天白雲”“道路通暢”已成為賀州市吸引各類投資商的靚麗名片。

宋才發教授率團赴廣西賀州調研:依法治市有作為 法治擔當靠人才

2020年10月24日宋才發教授帶領調研組在賀州文廟考察



二、賀州法治事業呼喚人才

法治績效離不開法律人的努力。賀州市全市實際從事立法工作的人員不足10人,且有部分同志不具備基本的法律專業教育背景,但該市5年內卻出臺了2部政府規章和4部地方性法規,立法質量整體較好,全憑參與立法者身上那股勇於擔當的敬業精神。在座談會上,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湯錦文回顧了當初動議制定《揚塵管理辦法》時的情況:前幾年賀州市空氣質量不佳狀況,已經到了被自治區政府約談的境地,是市司法局負責立法工作的陳志深同志主動找到他們這個主管部門,建議通過地方立法形式來落實規範各個主體的責任,以儘快改善環境管理的被動局面。該項建議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他們很快為此爭取到了政府經費支持,《揚塵管理辦法》才得以順利出臺並迅速發揮作用。這是賀州市負責立法工作同志積極作為的一個典型例子。

然而不可否認,人才短缺確實是制約賀州法治事業發展的一大瓶頸。與會同志紛紛反映,各部門因為法律人才嚴重不足,較難發現和獲得切合實際的立法需求,也難以申報立法計劃項目和承擔具體立法項目,即使嘗試開展一些這方面的工作,其工作成果的質量也不盡人意。賀州市不僅立法隊伍缺乏優質人才,執法隊伍也缺乏有素質的人才。譬如,在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的58個編制中,法律本科專業人才目前空缺,已經危及到基本執法能力,這件事確實讓潘登忠隊長很是焦心。與之相互印證,在市人大常委會的座談會上陳翼明副主任,也談到賀州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包括法律專家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儘管在過去10年間,全市擁有正高職稱的人才已經從23人增至數百人,但當下賀州各項建設事業正處於較快發展期,使得人才缺口依然較大。


宋才發教授率團赴廣西賀州調研:依法治市有作為 法治擔當靠人才

2020年10月26日調研組在賀州市委政法委座談會現場



三、宋才發教授“支招兒”賀州立法隊伍建設

宋才發教授在座談時語重心長地指出,我國民族地區當下正處於前所未有的又好又快發展期,立法人才緊缺問題實質上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他就賀州市目前情況提出了幾點指導性建議:一是要注重本地人才培養。譬如,賀州學院就要為本地各類優秀專業人才脫穎而出做出貢獻。本地人更瞭解本地的實際情況,且更願意留在本地就業發展,踏實務實的為當地發展做貢獻。也只有本地人才才能夠真正留得住、養得起、用得好。二是要重視對現有人員素質的培訓提高工作,提升賀州市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這就要加強與普通高校合作,譬如,設立立法人才培養點,定期對立法人員開設具有針對性、實用性的立法技能培訓等。三是要藉助外力發揮作用,如開展“委託第三方”立法等。考慮到人才隊伍培養的長期性,在短期內建立一支專業性、穩定性強的立法隊伍難度較大,他建議地方立法機關可以考慮建立相關制度機制,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師事務所以及行業協會中,選取專業能力強且有立法經驗的機構,將一些具體的立法項目委託由他們來承擔。這樣做不僅可以暫時緩解立法人員奇缺的矛盾,而且可以保障立法參與者的專業水平不降低,還能夠防範部門利益對立法工作的不良影響。

座談會結束時,鄒朗平副書記代表賀州市,特別感謝宋才發教授率團此行為推進賀州立法工作所作的貢獻,表示未來會努力促成賀州市立法機構與廣西民族大學等高校的密切合作,通過多種途徑以多種方式為賀州招攬和培養法律專門人才,充實地方法治力量,用好、用足、用活國家法律賦予設區市的立法權。

(參與調研的成員:宋才發、馬訓祥、鄒朗平、劉慕政、彭振、王穎慧、黃捷、秦莉佳、全莉萍、蘭曉峰、劉洪源、蔣鳴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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