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宏保,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相關線索

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20)皖0104執445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汪宏保,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相關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 汪宏保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鳳台路328號美崙豪庭3幢1104室

身份證號:3424271971****5216

立案時間:2020-01-06

執行法院: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一、被告汪宏保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劉志英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188574.54元(暫計算至2019年5月31日,此後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為基數按照月息1.3%的標準計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駁回原告劉志英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7771.00元,減半收取計3885.5元,由被告汪宏保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551-65357721

未經該法院授權,禁止採取任何方式從網站獲取數據;擅自從網站上獲取數據並使用的,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後果

汪宏保,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知情人提供相關線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