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聯合發佈通知:保障運輸通道暢通便利 更好服務穩外貿工作

交通運輸部 4月20日,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發佈通知,從暢通外貿運輸通道、促進外貿運輸便利化、降低進出口環節物流成本、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和強化機制保障五方面提出了16項具體措施,充分發揮綜合交通運輸的組合優勢和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發揮交通運輸“先行官”作用,保障國際國內運輸通道暢通便利,優化運輸市場環境,提高運輸服務效率,更好地服務穩外貿工作。

引導班輪公司及時恢復削減的航線航班

支持航空公司使用客機執行貨運航班

通知要求,根據外貿運輸需求,引導班輪公司及時恢復前期因疫情影響削減的航線航班。發揮骨幹航運企業作用,確保主要貿易航線不中斷,為外貿運輸提供有力保障。支持航空公司增開全貨運航線航班、使用客機執行貨運航班,並在航權、時刻方面給予傾斜。落實支持政策,鼓勵航空企業儘快擴大貨機運力規模,快速提升覆蓋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的國際貨運能力,緩解運力短缺矛盾。支持以貨運為主的樞紐機場開放日間繁忙時段的貨運航班時刻配置,全力推動航空公司復航或增加貨運航班。

通知要求,要發揮中歐班列在疫情期間的重要通道作用,組織鐵路企業增加中歐班列班次密度,擴大覆蓋面,對中歐班列承運、裝車和掛運給予重點保障,確保應運盡運。推動國際郵件快件、跨境電商產品通過中歐班列實現常態化運輸。

針對當前國際郵件快件積壓問題,通知提出,推動郵政、快遞企業利用自有全貨機、包機、租賃飛機等多種方式增加國際航空貨運運力,積極利用國際航班、中歐班列、國際快船以及周邊國家陸路運輸等多種渠道,加快緩解這一問題。

推動港口直裝直提作業模式試點工作

在促進外貿運輸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推動實現船舶聯合登臨檢查,進一步簡化進出口環節監管手續,優化海事監管、引航服務和通關流程,建立更加集約、高效、運行順暢的船舶便利通關查驗新模式,推進“單一窗口”功能覆蓋海運和貿易全鏈條。

通知要求,推動上海港、天津港等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等作業模式試點,在總結經驗基礎上覆制推廣到集裝箱幹線港,加快港口貨物週轉,提升物流效率。

降低進出口環節物流成本

通知提出,全面落實階段性免徵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減徵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以及船舶油汙損害賠償基金等降費政策。會同價格主管部門研究進一步減並港口收費項目,降低政府定價的港口經營服務性項目收費標準。引導大型港口企業、國際班輪公司繼續給予進出口企業庫場使用費、滯箱費等優惠。

通知強調,要加強與移民邊檢、衛生健康等部門協調,推動解決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境內港口正常換班、物資供應、船舶維修、船舶檢驗等工作。

充分發揮國際物流工作專班作用

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國務院復工復產推進工作機制國際物流工作專班的作用,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合作,實現外貿運輸供需信息及時有效對接、運力及時有序調度;加強與主要製造企業、外貿企業等重點保障企業的聯繫,協調解決醫療物資外援、商業出口和外貿物資國際運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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