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預計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報、一季報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1日電 21日晚間,暴風集團連發三份風險提示公告稱,公司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存在被暫停上市風險。

  暴風集團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聘任首席財務官的工作,現有員工無法承擔2019年度報告的編制任務。自公司披露與審計機構終止合作後,公司暫無有意願合作的年報審計機構。基於以上原因,公司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

  此外,公司現有員工也無法承擔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任務。公司預計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根據規定,上市公司第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披露時間。基於以上原因,公司預計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暴風集團稱,公司仍在尋找首席財務官以及審計機構,但由於經營狀況不佳、業務停滯、拖欠員工工資、負面新聞過多等原因,至今尚未有結果。公司將繼續努力尋找有意願的首席財務官人選和審計機構,並儘快按照規則要求披露2019年度業績和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情況。公司爭取在規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但不排除最終無法如期完成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暴風集團還例行披露了關於股票存在被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暴風集團稱,公司存在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深交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被暫停上市後一個月內仍未能披露年度報告,深交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該公告提到,公司目前存在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和淨資產為負的風險,以及持續經營困難的風險。

  公告稱,公司2019年9月30日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資產為-63344.99萬元(未經審計),公司存在經審計後2019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負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若公司經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2019年年末的淨資產為負,深交所可以決定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此外,2020年2月10日,公司與北京風行在線技術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及附件,合同履行期間,存在法律、法規、政策、技術、市場等方面不確定性或風險,同時還可能面臨突發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所帶來的風險等。

  近期公司經營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資金緊張,難以維持公司正常運轉。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急劇下滑,應收賬款回收困難,經營發展受到嚴重製約。公司現金流緊張,現金流入已經難以支撐日常經營。公司債務負擔重,公司面臨流動資金短缺導致無法及時償債的情況。

  公司對員工的薪酬支付困難,公司人員持續大量流失,除馮鑫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已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經辭職。公司目前僅剩10餘人,同時存在拖欠部分員工工資的情形。

  近期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員會送達的《裁決書》,裁決公司向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轉讓價款、違約金等合計4.7億元。公司存在由於無法支付上述費用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今日(21日)收盤,暴風集團跌2.43%,報2.41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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