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鲍毓明事件中某些网友倾向鲍毓明?

jyz111


其实人性的扭曲比现实的强奸还要可怕。很多人把14岁女生和成熟的人相提并论是目光短浅的表现。现在好多少女人生观没有健全被骗被忽悠很正常,好多老男人骗来玩腻就抛弃,女孩从此一蹶不振的太多了。我们女孩的母亲如何把女孩教育成百毒不侵的钢铁侠。反正18岁能懂事的都很少。


社会境界触发者


我觉得三个都要处理,净化社会空气。大家都没有说出涉及敏感根源的实话。小女孩子谎话连篇,看样子,不是被强迫了,是粘着人家不撒手了,前后结合来看,什么强奸什么自杀,还有什么心理毛病,不过是逼着男的陪着她。哪有被强了然后又在一起了还循环往复。母亲存在感很低,说是妈妈在网上找的,后小姑娘又一说为了收养,本来母亲和鲍要组成一对。太有孛常理。应该把这个母亲背景挖出来,到底是个普通农村妇女被女儿利用来背锅的,还是社会上确实存在这种没有丁点人味的不合格母亲的。是被女儿牵着鼻子走的还是真的愚蠢到把女儿送人然后装聋作哑。男方查查还有养着别的女孩子吗,是狐狸肯定会露尾巴的。这个变态只是喜欢未成年,说要等两年结婚也是为了稳住那女孩子的。都不是好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不知疲倦的草履虫


首先鲍毓明事件中的鲍毓明这个45岁大叔与14岁女孩发生关系,这个于情于理,从道德和法律层面都要对他进行声讨!

1、鲍毓明指出女方自愿跟他发生关系

非非说,女孩14岁,虽然可以达到了情窦初开的心里生理条件,但也绝不是你一个成熟且高智的律师所能通过规避法律漏洞,而对其进行诱拐诱奸的理由。

14岁和13岁的界定,虽然在法律上有分界线,但是在一个心智并不成熟的孩子身上实际上没有太成熟的标志。

她们依然我行无素,自以为看透人间情爱种种,实际上是行动上的矮子。她们都是通过电视剧,网络传播,书籍了解到一些真真假假的爱情。

这就是为什么琼瑶小说一度被说成是毒瘤。因为她的确用自己片面的人生观爱情观,左右了一代人的爱情价值导向。

所以你鲍毓明再怎么洗白也逃脱不了道德伦理的谴责。真正的男人可以指引女孩往正确的方向成长,而不是借机占有她。

你怎么不告诉她,她的价值观是错误的呢?你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呢?真有心你可以等她长大,到她足够有分辨是非曲直,道德伦理观念的时候,再谈性也不晚。还抛出什么买钻戒求婚。这不是扯淡吗?

她到适婚年龄了吗?你这已经触犯了婚姻法。

再说说女孩妈妈,一个被贫穷限制了道德底线的农村妇女?

有人说这个妈妈不是女孩的亲妈,还有人说这个妈妈是农村妇女,腿有残疾。

我就想问,这是给一个妈妈把14岁女孩不通过法律途径送给陌生单身老男人送样的理由吗?

她穷她就可以抛开道德伦理,把一个女孩往火坑里推?自古有这么多名人,原生家庭都是失去了父亲,母亲单身把孩子们拉扯成伟人,成大德之人。

最有名的例子,孟母三迁,岳母刺字。再怎么穷,也没有说穷了志气!这个母亲已经完全丧失了为人母的道德底线。

利益关系在所难免的暴露了问题。(图为在收养所被美国夫妇领养的女孩开朗大方的说扔的好,扔的好。)

民间有句老话,宁可跟着要饭的娘,不跟当官的爹。这句话说的还是亲爹。而这个女人把孩子还送往一个当官的后爹手里去,这要没有利益驱使,那是不可能让人信服的。所以说这个案件,从女孩母亲到鲍毓明本人都有问题。

作为律师的鲍毓明本人是否存在触犯法律。

作为一名跨国集团的知名律师,想必他是算计好了在14岁过完生日,占有了这个女孩。这样他就巧妙的避过了猥亵强奸幼女罪。

而14岁只要是女孩自愿行为,他可能在法律上就免去法律责任。

但是也许女孩第一次是自愿,第二次是自愿,我们这里是打比方,激进派不要喷。可是不是到了后来存在女孩报警里说的虐待,变态倾向呢?

那么只要存在这些事实,他就可以属于婚姻内的,婚内强奸犯罪。我记得婚姻法里有这么个说法,只要婚内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男方强制发生性行为就属于婚内强奸。

而他甚至属于虐待了,可以说是家暴行为。这都是触犯了法律的!

女孩自身也存在价值观错误问题

通过鲍毓明抛出的一些证据聊天记录,我们不得不认为,如果不是鲍毓明提前设计好这些聊天记录假证据,那么就是女孩有自愿行为。

她为什么自愿?这跟近几年社会上对小三靠钱上位,靠大款上位的舆论导向,有很大的关系。

这个问题就是当初《蜗居》为什么被禁播的原因。因为《蜗居》中小三和男主人公的爱情被描写的太完美了,甚至让人们抛却了道德伦理观念,去祝福他们,为他们的爱情唏嘘。这种观念很大程度的影响了一批肤白貌美的年轻女孩的追捧。

现在的大叔又不是过去的糟老头子,比如张嘉译,吴秀波都很受少女追捧。尤其吴秀波还被实锤!他还把小三给搞的身败名裂。

那么我们同情那个小三吗?我们一样唾弃她看她笑话。就是因为她上位的手段实数卑劣。让人不耻。

学校监管有问题。校方为何不出面找孩子

女孩自称跟这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是不让她上学的。那么如果女孩说的是事实,学校作为学生监管方,为何不找孩子的监护人问询?

而这个老男人明显没有监护人的资格。女孩声称还去参加考试。那么学校就允许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女孩又为何不寻求校方的保护,女孩如果真的想逃离,完全可以先找到学校进行庇护,而不是先去报警。

因此这中间的问题,其实他们三方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作为我们吃瓜群众按说没有法律支持不该妄议,但是基于还社会一个清明的环境,让梅姨现象,送养的暗黑产业链快速被披露出来,我们有必要拿起自己的说话权利,把所有把女孩推向了火坑的所有后背力量揪出来!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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