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白水法庭秉持“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的工作理念,奔走外地終於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2018年,李某因建設廠房需要資金週轉,向王某借款30萬元,趙某提供連帶保證,但借款期限到期後,李某未及時還款,王某多次催要,兩被告不但未還錢,甚至無法取得聯繫。王某無奈,遂一紙訴狀將兩被告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後,基於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為儘快解決糾紛,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由於僅能聯繫到李某,無法獲取到趙某聯繫方式,經過向李某瞭解,雖無趙某電話,但兩被告平時通過微信聯繫,並且知曉趙某的現居所地在湖南永州。
為實現調解效果的最大化,白水法庭工作人員決定到永州瞭解情況並組織雙方調解。經過6個多小時車程,法官幹警到達了永州某地,同時李某從廣東趕來永州,王某從長沙趕來。約好時間和地點,終於組織上原告與兩被告面對面解決糾紛的機會。法官瞭解到,遲遲未還款系兩被告經營的工廠因疫情原因未能開工,沒能及時拿到工程款,原告聽後也表示理解。最終,在承辦法官主持下,雙方當場簽署了調解協議,兩被告承諾分期還款。
汨羅法院充分應用訴中調解,為案件當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糾紛解決渠道,使糾紛化解在審判前期,通過訴中調解不僅減輕了當事人訴累,節約了司法資源,有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也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來源:汨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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