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方方之流会怎么惩罚呢?

苏苏青年


现在还谈不到国家惩罚的事,但国家应先表个态度,能不能这样言论自由呢?用虚假信息來黑自己的国家,來黑英雄的武汉人民,此事能长吗?对于她所写的方方日记,那些方面触发到国家安全,那些方面触发疫情期间武汉的治安管理条件,要一一调查落实,怎么处理按法律说话。


老李來也


国家需要处罚她们吗?她们已经基本“自取灭亡”了。如果利用了她们的国家不给她们提供活路,在我们国家,她们还有路可走吗?

首先中国的人民还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她们吗?当然不会!

方方曾说:她的《方方日记》前期虽有出版社联系她,但抗疫取得基本胜利之后,出版社改变主意,不再给她出版,所以她转身找外国去了。

这就说明:我们的出版社是不赞同她的观点的。这次风波更让十几亿中国人愤怒,即使有个别“抗抗”之流,不足以养活一个“方方”。“有的人活着,她已经死了!”。

外国会给她提供生路吗?估计也不会。

她的《武汉日记》是外国拿来污蔑我国的工具,方方只是被利用。过了疫情之后,她的利用价值就不存在了。对于一个废弃的工具,外国是不会仁慈的。

“爱你的人,你伤害了她,利用你的人,你看成了爱。”方方自己走的路,后果自己承担。只要国家和人民不要心软,我们只需静待一个答案!


凌空一颦


绝对不能容忍方方之流侮辱抗疫英雄和英雄的武汉人民!绝对不能容忍方方之流煽动民众造反!绝对不能容忍方方之流在祖国的伤口上捅刀子抹盐!绝对不能容忍方方之流为敌国制造、奉送射向祖国的子弹!!!

方方日记中煽动性的言论(终结篇为甚),显然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必须将方方之流绳之以法,绳之以法,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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