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快一年了,發現又懷了前夫的孩子,但是我又不想復婚,該怎麼辦,這孩子能不能要?

細雨君心


不能要,不復婚還要孩子幹嘛?生出來對你們仨都不負責任!

他想通過孩子跟你複合?如果只是意外那他也太不負責任了,沒有擔當,離了對,別再跟他有任何交集,這事也不要讓他知道。

對寶寶來說,沒有父愛是不幸的,現在多少喪偶式教育影響著孩子身心發育,這個寶寶受的影響和傷害會更大,千萬別幻想會給他找到個多慈愛的繼父…

再說說你自己——單親媽媽,日子會好苦的,精力、體力、財力的透支壓的你沒法生活,對自己負責些!小兩口恩恩愛愛一起帶寶寶的什麼樣?有老人幫忙帶的什麼樣?全職媽媽自己帶寶寶的什麼狀態?你這一個人帶又是什麼狀態?生活狀態很大區別的,天啊,現在我都不想回憶自己帶寶的頭一年,簡直太難了,熬過來的。

經歷一件大事,讓自己成熟些,反思反思,總結總結。

還是你在猶豫為了寶寶要不要復婚?!想聽聽網友的意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狀況不同大家給你的建議不一定複合你哦,你得自己分析本質,或者補充詳細離婚緣由。

個人觀點,離婚不是兒戲,既然有走到這一步的緣由就不會輕易復婚,因為復婚後很多東西不會改變,現在能忍當初也能忍,生了孩子才是女人的軟肋,對自己好一點,對自己負責些,祝你順意!



閃亮的羅漢果


這孩子要不要我們說了算嗎?決定權明明在你手上。

和老公還有感情為什麼要離婚?

既然離婚了為什麼還要藕斷絲連甚至懷了孩子?

不想復婚你幹嘛糾結要不要孩子的問題?

我這應該算不上是靈魂三問吧,你是個成年人了,你的感情你說了算,孩子在你肚子裡,要與不要也由你自己決定。無非就是要麼不要這個孩子繼續和前夫玩曖昧,要麼就是生下孩子做單身媽媽,你都說了不想復婚,總不會為了孩子改變決定吧。

一個有過婚史的女人為什麼面對感情還這麼不成熟不理智呢?前夫如果真的那麼好你們就不會離婚,你現在有了他的孩子都不想復婚也充分說明了他不是你要託付終身的人,還是說你只想享受愛情的感覺卻不願承受婚姻生活的種種麻煩,你只想談情說愛卻不想給愛找個家,你對感情就是這麼不負責任的嗎?

如果單純問這孩子能不能要,想要當然可以要啊,你有能力養大孩子,真心想要個孩子,保證以後不會因為感情問題虧待了孩子,那就要吧。但我看你把自己感情問題處理的如此糟糕,可能沒有能力成為一個合格的媽媽,為了孩子的未來考慮最好還是放棄吧。

離婚一年了又懷上前夫的孩子,你們兩個到底是舊情復燃還是在互相試探啊,如果不是真心想在一起趕緊斷了吧,不要耽誤了彼此的幸福。


葉知秋leaf


離婚快一年了,又懷了前夫的孩子, 這回你又遇上麻煩事了。一般地對女人來說未婚先孕,己屬大忌,它會使一個女人喪失掉婚姻的主動權,陷自己於不利的弱勢地位。

而你這種離婚後孕,可以想像此行為是大忌中的大忌,本己感情破裂的兩個人,正常情況下若是嚴重問題導致的,那兩個人便會形同水火,不可能再有交集。

從你們這種情況來看,過去你們離婚估計不是大的原則性的問題,不然,你們是不會再在一起,且還懷了孩子的,所以,如果你願意,你們仍存在復婚的可能性。

作為一個過來人,一個有過離婚經歷的人,對是否復婚和是否要這個孩子,自己應該能夠做出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正確選擇,但是,這點看來並不是十分關鍵的,因為,事情往往是不會以你的意志為轉移的。

所以,現在關鍵的:

一是:你前夫是否想跟你復婚,如他也不願和你復婚,那麼,復婚的念想就不要想了。

二是:你前夫願不願意要這個孩子,如果你生下了孩子前夫是有權要回的,到那時又會有一番紛爭,對你會造成二次傷害。

三是:即使前夫不和你爭孩子,你還是得有扶養這個孩子的能力才行,不然,只生不養,把孩子帶來世上受苦受難,何苦要讓他來呢?

如今,事己至此,也只有勇敢地面對,何去何從,宜當即立斷、儘快定奪。為了孩子的將來最好是選擇復婚;反之,復婚不成,為了自己就讓孩子走遠;如想以子為伴共度餘生,那就生下扶養,並與前夫協商簽訂扶養協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