嶧城重型半掛轉彎撞上三輪車 1人當場死亡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殷田 通訊員 王晴 棗莊報道

9月20日9時10分許,嶧城區陰平鎮小石泉村北路段發生一起車禍,致1人當場死亡。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從嶧城交警處瞭解到9月20日9時10分許,李洋駕駛魯DC1788號魯DEF60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道路由南向行駛,至事故地點處時,適遇王成兵駕駛的時風牌正三輪摩托車由東向西偏南行駛至此,半掛車發現險情采取制動措施並向左打方向避讓,制動避讓過程中半掛車的牽引車的右前部分與三輪車前部接觸發生碰撞,碰撞後三輪車發生順時針旋轉,旋轉運動過程中三輪車左側又與半掛車的牽引車右前部及半掛車的右側接觸發生碰撞,隨後三輪車車架前部及後部分別滑移運動至最終停止位置,半掛車則繼續向前制動滑移運動至最終停止位置,事故導致車輛損壞,正三輪摩托車駕駛人王成兵當場死亡,正三輪摩托車乘車人段本蘭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綜合分析認定,魯DC1788號魯DEF60掛號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李洋駕駛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機動車且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李洋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使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規定。

涉事車輛的所有人棗莊祥安物流有限公司對所屬車輛及駕駛人監管不到位,主體責任未落實到位,未對駕駛員開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和有效監督管理,對掛靠其公司名下的車輛未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從而使駕駛員思想麻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存在較大事故安全隱患,引發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嶧城重型半掛轉彎撞上三輪車 1人當場死亡

棗莊祥安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責任心不強,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對其公司所屬駕駛員開展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和隱患排查流於形式,沒有針對性開展安全培訓和隱患排查等問題,後我局將該公司的違法信息抄告給嶧城區交通運輸局,嶧城區交通運輸局下達了交通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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