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庚集团: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中庚集团: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近日,有媒体报导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庚集团”)董事长梁衍锋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日期为2020年4月2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现中庚集团发布声明如下:

  中庚集团与当事人2020年4月28日达成执行和解。4月29日,当事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已经解除了相关措施。

  感谢媒体朋友们对中庚集团的长期关注、理解与支持。

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4日


【延伸阅读】中庚集团董事长梁衍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董事长梁衍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日期为2020年4月2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庚集团: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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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衍锋简介

梁衍锋是中庚集团董事长,福州琅岐人,任中庚集团董事长,曾任美国华人同乡会名誉会长 ,他热爱公益事业,曾被颁发年度慈善捐赠特别贡献奖。此外,还获得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先进个人、影响中国房地产100位企业家、中国地产闽商领军人物等。

2020年4月7日,梁衍锋以11亿美元财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1851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于2020年04月02日立案执行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04月0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龚世英申请 执行中庚集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中庚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依照有关规定,对中庚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庚集团及中庚集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梁衍锋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全文如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0)沪01执438号

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04月0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龚世英申请 执行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梁衍锋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庚集团: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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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世英与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案件

一审民事裁定书如下:

中庚集团: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中庚集团简介

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团”)成立于1997年,系集房地产开发、酒店、商业、物业管理、投融资、生态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产业分布上海、北京、重庆、福建、大连、江苏等省市。下辖三十余家子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超过150亿元人民币,拥有员工2000余人,开发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上缴税金数十亿元,目前土地储备达数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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