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歷史上的鑄錢業

宣城,建城已有2300多年曆史,歷史上的疆域並非侷限於今天宣城市轄境,更非今天的宣州區地境,隨著朝代更替,變化極大,但均地處長江中下游皖南銅、鐵、硫、金等多金屬成礦帶。考古發現,該地帶春秋戰國至漢唐時期採礦、鍊銅遺址40餘處。文獻記載及出土的青銅器銘文佐證,商周時期,古宣城一帶即為我國著名的產銅地。《周禮•考工記》之:“吳粵之金錫,此材之美者也。”境內既有可供貿易的商品資源,又有鑄造銅幣的礦產、冶煉金屬森林和煤炭,以及在此基礎上興起的鑄錢業和銅鏡製造業,構成了遠古時期開發的全部內容。今宣城市境內的宣州區、涇縣境內的銅礦,多屬雞窩型富礦,埋藏淺、易開採,採冶歷史直至唐宋,因資源枯竭而廢棄。聞名遐邇的南陵大工山古銅礦遺址,從洪荒至民國元年,始終隸屬宣城地境。聞名全國的銅都——銅陵,唐末時,為宣州義安縣。南唐保大九年,元宗李璟更名宣州銅陵縣。

宣城歷史上的鑄錢業

宣城有文字記載的政區地名,為戰國時期楚國的爰陵邑。“爰”者,換也,即交換的貨幣,為楚國貨幣重量單位;“陵”為宣城境內地形地貌。爰陵是楚國在今皖南唯一的經濟、商業和水運中心,城中設有水關,駐有稅官。封地在鄂的大貴族兼大商人鄂君啟的商業運輸船隊,每年從郢城沿江順流而下,經彭澤湖到松陽,然後沿長江再到瀘江即今青弋江,經青弋江轉道今水陽江到爰陵進行商貿活動。楚國貨幣有黃金貨幣、白銀貨幣和青銅貨幣三種。金幣中的“郢爰”,為楚國全國性貨幣,呈龜殼狀,楚國國都郢鑄造,“郢”為楚都城名,“爰”為當時的宣城政區名。宣城地境出土的楚金幣,最早可追溯到東晉永和元年宣城郡春谷縣。銅幣,是楚國常用貨幣,形狀仿天然貝,俗稱“蟻鼻錢”、“鬼臉錢”。銅幣的鑄造,文獻無考。楚國的銅礦資源主要有三處,一處位於湖北大冶,一處湖南麻陽,另一處位於皖南。1982年,在廣德誓節出土一罈楚國銅質貨幣“蟻鼻錢”,重3.15公斤,1159枚,是境內發現最古老的銅幣。唐末從宣城分離出去的繁昌縣,1982年在該縣橫山出土的2件製造銅貝的錢範,1號範長28釐米、寬12釐米;2號範長23釐米、寬10. 8釐米,是國內已發現的5件同類銅範母中最完整的2件。另外,考古工作者在古宣城境內發現多處古銅礦遺址。據此,古代宣地境內的鑄錢史可追溯至戰國時代。

宣城歷史上的鑄錢業

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但當時秦帝國版圖內六國遺留且仍在流通的貨幣,使始皇帝深感即使政治已統一,但仍不能掌控經濟上的統一。遂於公元前210年頒佈了中國最早的貨幣法——“以秦幣同天下之幣”。 貨幣的鑄造和發行由國家壟斷,禁止民間開礦鑄幣。隨著秦帝國的滅亡,由國家控制的貨幣的鑄造和發行處於真空狀態,部分工商業主及六國貴族,趁機鑄錢牟利。漢王五年,劉邦建立漢王朝。如果繼續施行秦王朝的貨幣制度,壟斷鑄幣、嚴懲盜鑄,既不利於新生政權的穩定,國家也沒有足夠的財力鑄造和發行貨幣以滿足恢復經濟的迫切需求,同時也會招致豪強宗室的反對,因此,不得不下詔“令民鑄錢”,即允許民間鑄錢,私人鑄錢合法化,為封國內銅資源豐富的諸侯國打開了私鑄錢幣之門。漢文帝時更是廢“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於是全國“盜鑄如雲而起”。漢文帝前五年,賜鄧通蜀郡嚴道銅山鑄錢,吳王劉濞開鄣郡銅山鑄錢。吳、鄧錢布於天下。當時鑄錢最多是統轄東南三郡五十三城的吳王劉濞。吳王劉濞“招致天下亡命者”開鄣郡銅山“即山鑄錢”。銅山,《元和郡縣圖志》載:“宛陵縣銅山者,漢採銅所理也。”《括地誌》載:銅山,今宣州及潤州句容縣有,並屬章也。濞則招致天下亡命者鑄錢,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國用富饒。據載吳國因鑄錢技術高,銅質上乘,鑄造的錢幣當時全國通用,成為漢初鑄造貨幣較多的王國。《史記•吳王濞傳》載,劉濞曾自誇說:“寡人金錢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於吳,諸王日夜用之弗能盡。有當賜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遣之。”可見吳國當時採銅鑄錢規模。劉濞據此發動“七國之亂”,召至亡國之災。

元狩元年,漢武帝創鑄“元狩五銖”,始奠定了漢代錢幣的新體制。五銖錢輕重、大小適宜,民多樂用,歷代相承,一直沿用到唐武德四年,通行739年,成為中國貨幣史上流通時間最長的貨幣。元鼎四年,漢武帝劉徹下令不準郡國鑄錢,專由上林三官鑄造標準五銖錢,廢止其它舊錢,鑄幣權集中於中央。元封二年,漢武帝改鄣郡為丹陽郡,郡治由浙江安吉遷至今市政府所在地。同時,在宣城設置了全國唯一的“銅官”,主持採銅鑄幣,專門負責丹陽郡境內銅礦資源的開採和治煉。《漢書•地理志》載:“丹陽郡有銅官”。丹陽郡出產的大量優質銅材,被譽為“嘉銅”、“善銅”,源源不斷被運往漢中央政府。

三國東吳時期,是“丹陽銅”開採、冶煉、鑄造繼續發展的重要時期。周瑜曾以江東有“鑄山為銅,煮海為鹽”等資源優勢,勸說孫權與曹操抗衡。為適應商品交換的需要,吳國丹陽郡在春谷縣境內梅根冶大量鑄錢。嘉禾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詔使吏民輸銅,計畀銅直。設盜鑄之科”;赤烏元年春,又“鑄當千大錢”,因虛值太大,百姓反對,而於赤烏九年收回。東晉時,宣城郡梅根冶為全國最大的兩大冶鑄中心之一,主要鑄造銅錢,時人稱其為“錢溪”。《太平寰宇記》載:“六朝時置梅根冶於銅官”。晉安帝元興三年三月,陶淵明奉命出使京都,途經錢溪,曾作《乙巳歲三月為建威參軍使都經錢溪》一詩。

隋統一全國後,為改革幣制,更鑄新錢,曾在鄂、揚、並、益四州設鑄錢爐25座;另有貴族、官吏經營的坑冶。在南朝齊、梁宣城郡“梅根冶”的基礎上,建立了冶監機構,並納入國家的職官制度。唐承隋制,太宗貞觀年間在宣州建置“銅官冶”,負責開採銅鐵礦,冶鑄銅材料,加工鑄造銅器。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唐初全國“凡銀、銅、鐵、錫之冶,一百六十八”處,主要分佈於陝、宣、潤、饒、衢、信6州。宣州名列第二。

唐代,鑄錢始於唐高祖武德四年,實行“開元通寶”,廢止五銖錢制,結束了漢代以來重量作貨幣計量單位的歷史,從此,進入通寶錢體制時期,歷時1300餘年。《文獻通考》卷8錢幣一:“唐武德四年,廢五銖錢,鑄開元通寶錢,每十錢重一兩,計一千重六斤四兩,得輕重大之中”。宣州銅礦為國家鑄錢基地,始於唐玄宗開元年間。此前,據《唐六典》卷二二《少府軍器監》載:“凡天下出銅鐵州府,聽人私採,官收其稅。若白鑞,則官為市之。”即官府只對私採銅礦徵收實物稅,對稅後銅並不要求必須賣給官府,而是允許自由買賣。每年開採的銅大部分掌握在私人手中,由此導致唐前期鑄錢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私鑄猖獗,惡錢氾濫。《新唐書•食貨志》載,“武后時,盜鑄蜂起,江淮遊民依大山陂湖為鑄,吏莫能捕”,“天下盜鑄益起,廣陵、丹楊、宣城尤甚。”為解決貨幣流通中虛錢產生大錢、惡錢的問題,唐玄宗開元年間,在宣州建置錢監,職能是管理鑄造錢幣,為國家鑄造錢幣,歸屬唐王朝的“少府監”管轄。《新唐書•百官志》載,少府總管“五署”“三監”八個部門,宣州錢監歸屬“三監”中“鑄錢監”管轄。《新唐書•食貨志》載,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宣、潤等州初置錢監,兩京用錢稍善。”說明宣州錢幣質量優良,投放兩京,改善了長安、洛陽兩錢幣的流通狀況。天寶年間,全國有鑄錢爐“九十九”座,宣州有十座。“每爐歲鑄錢三千三百緡,役丁匠三十,費銅二萬一千二百斤、鑞三千七百斤、錫五百斤”。當時,“天下歲鑄三十二萬七千緡”,宣州錢監每年鑄錢3.3萬緡,相當全國每年鑄錢總數的十分之一多。宣州錢監因為具有勘察、開採、冶鑄、製造、運輸各個環節的優越條件,形成了良好的的錢幣制造基地,備受朝廷重視,因此不斷髮展,相繼建置了“梅根監”和“宛陵監”。詩人孟浩然曾描寫過梅根監鑄錢的熊熊爐火、火光衝光的景像。“山泊敬亭幽。火熾梅根冶”。《元和郡縣誌》卷二八《江南道四•宣州》載,元和年間,“梅根監並宛陵監,每歲共鑄錢五萬貫”。宣州錢監元和年間鑄錢量比天寶年間漲幅達到51%,充分說明了宣州錢監在唐王朝金融鑄造方面的地位。

宣城歷史上的鑄錢業

唐五代,宣州及唐代宗永泰二年析分宣州秋浦、青陽和饒州至德三縣建置的池州,一直是銅質錢幣的鑄造基地。至道二年,宋王朝在境設永豐監鑄銅錢。《宋史•食貸志》記載:天禧三年,全國“銅錢有四監:饒州曰豐平,池州曰永豐,江州曰廣寧,建州曰豐國。”慶曆元年,西北用兵,銅錢不敷用,增鑄鐵錢。元符二年後,鐵錢漸多,銅錢漸少。因為錢少,盜鑄屢禁不止,大觀四年,全國以私鑄得罪者高達11萬人,皖南的池州、宣州、太平州等格外猖獗。《夷堅志•甲志》卷九載:“黃池鎮隸太平州,其東即為宣城縣境。十里間有聚落,皆亡賴惡子及不逞宗室嘯聚,日屠牛殺狗、釀私酒、鑄私錢、造楮幣,凡違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甚至還把船開至江心,夜間在船上鑄錢。南宋宣州南陵工山,自宋孝宗隆興、淳熙年間,‘私鑄錢遍境內,市井交易、官務酒稅、細民輸稅,皆鐵錢矣。南陵知縣郭嶢在上報朝廷的《申免工山坑冶札子》中,以“作爐者據深山窮谷易聚亡命”攏亂社會治安和礦冶“伐兩山之木,以供薪炭,作壞風水,驚觸神靈,犯冒時禁”為由力主“即行罷免”,被朝廷採納,銅礦徹底關停。宣城境內也因舊礦枯竭,新礦苗尚未發現,鑄錢業終結。

宋代,我國商品構成發生了重大變化,“商業不再是為少數富人服務,而變成供應廣大人民的大規模商業”。為適應商業貿易的發展,紙幣開始出現並逐步代替銅錢,成為商品交換的等價物。《永樂大典》載:南宋嘉熙三年,朝廷在寧國府設造會子局,印刷紙鈔,規定日造3萬片。會子局設在99年前宋宰相秦檜哥哥秦梓任宣州知府時在城北建造的澄江亭舊址及附近的民居內。寧國府會子局終止年代不詳。

20世紀六十年至八十年代,江蘇省建在廣德縣柏墊鎮前程村的“小三線”工廠——江蘇利民機械廠,為南京造幣有限公司前身940廠。南京造幣有限公司將940廠的鍛造工房改建為南京造幣有限公司艱苦奮鬥傳統教育基地,2012年6月16日正式掛牌,近100人參加了揭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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