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和解方案中行将承担大比例亏损 专家称体现大行担当

本报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广受关注的中行“原油宝”事件已发生近半个月。如何处置纠纷、银行和客户应各自承担怎样的责任、客户负价亏损如何解决?

中行一位“原油宝”客户透露,近日已有中行客户经理与他联系,并当面沟通了中行制定的“原油宝”事件和解方案。方案提出,中行将承担客户强制平仓保证金(本金)最低比例20%以下的亏损金额,已覆盖全部负价亏损,客户对此表示满意。

疫情全球蔓延、经济遭遇大萧条、国际原油市场剧烈波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出现前所未有的负结算价,造成了史无前例的中行“原油宝”事件,广大客户和银行都是受害者,都遭受了巨大亏损。

针对此事,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这次负价事件是百年不遇的极端事件,银行和客户事先都未曾预测到价格会出现如此剧烈的下跌,以致跌至负值,让人难以置信。

“原油宝”产品协议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客户“存在亏损投资本金的可能性”,投资者对其可能亏损保证金(本金)应有合理预期。这次突发事件完全超出了客户和银行的合理预期,超出了协议规定的范畴。负价部分亏损究竟应该由谁承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赵庆明表示,对于这种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的、超出合理预期的突发亏损,应该由银行和客户各自承担一部分。但是,为了最大程度减少客户亏损、在法律框架内尽最大可能积极回应客户的诉求,中行愿意承担负价亏损的全部,而不是其中的一部分,难能可贵;对负价亏损以外的亏损,中行再给予20%保证金以下差异化补偿,两者加在一起,中行承担了客户亏损的绝大多数,实属大行担当表现。

金融市场本质上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市场。赵庆明认为,原油市场的参与者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原油的生产方和需求方,以投机交易为目的的金融投资者成为市场的交易主体。

赵庆明表示,这次“原油宝”事件深刻警示投资者,在投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之前,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运行规律首先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样才有助于投资者认识风险、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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