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合肥市城鄉建設局消息,5月1日-3日共出動67個督查檢查組,檢查了190個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其中,32個項目被叫停整頓,包括中國建築裝飾集團等在內的多家建築單位被通報。
關於“五一”期間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督查情況的通報(一)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
為深入貫徹4月10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中央、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復工復產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督促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根據我局《關於開展全市建設系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合建質安〔2020〕18號)和《關於切實做好“五一”期間全市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20〕20號)等文件精神,市城鄉建設局、市質安站、市軌道站及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對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1 基本情況
5月1日,我市共出動23個督查檢查組,出動執法人員55人,檢查了64個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
從督查情況來看,多數單位能夠認真貫徹落實我局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到位,確保了全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
但檢查中也發現,仍有部分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缺失,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未及時落實措施進行整改;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寬鬆軟,部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存在脫崗現象。
2 問題較多的項目
(一)北澇圩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及塘西河再生水廠提標改造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市濱湖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張學林
施工單位:中鐵城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史光華
監理單位: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華順安
督查問題:
1.項目經理、安全員均不在現場履責;
2.施工現場部分工人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
3.工人高處作業防護不到位;
4.下負一層樓梯無照明設施;
5.內裝飾施工移動腳手架走道板未滿鋪、架體臨邊防護不到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中鐵城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史光華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二)阿奎利亞一期剩餘地塊標段項目
建設單位:安徽省恆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負責人:何愛松
施工單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王文生
監理單位:安徽智昊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王玲
督查問題:
1.總監理工程師未在崗履責,現場安全員人數不足;
2.現場抽查一名電焊工徐某,項目部無法提供其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3.現場監理人員和3名工人未正確佩戴安全帽,3名樓層內工人以及攪拌車司機(在車外工地內)未佩戴安全帽
4.揚塵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裸露土覆蓋不嚴密;
5.19#樓塔吊定位有誤,嚴禁頂升,應做好方案,儘快移位;
6.19#樓4樓澆築混凝土作業時,監理未旁站監督,未留試塊,未測量塌落度(現場無塌落度衡器);
7.18#樓後澆帶部位材料堆放較多。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上海建工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安徽智昊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及項目總監王玲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三)湖山別院D地塊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華宇業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陳斌
施工單位: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黃魏魏
監理單位:安徽南巽建設項目管理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李敦虎
督查問題:
1.施工單位未落實領導帶班;項目經理黃魏魏、安全員周小峰未在崗履責;
2.施工用電不規範,現場拉亂、亂接、亂掛現象嚴重;
3.多處吊籃無人作業時未按要求落地,人員從窗洞半空翻越上下;
4.施工現場多名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
5.外架拆除過程中未按要求拉設警戒線,且無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旁站;
6.文明施工極差,揚塵汙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裸露土體未及時覆蓋,場內積水嚴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黃魏魏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四)新交通大廈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趙瑞明
施工單位:中國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嶽偉良
監理單位:江蘇建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陳健
督查問題:
1.項目總監和項目經理未在崗履職;
2.安全員施工期間不在崗;
3.裙房北立面一臺吊籃內三人同時作業;
4.裙房西北角兩臺吊籃懸空停放。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中國建築裝飾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嶽偉良、監理單位江蘇建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項目總監陳健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五)旭恆花園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和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靳紀宏
施工單位:安徽中固建設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陸茂林
監理單位:合肥工大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總監:閆傳亮
1.現場多名高處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帶;
2.G11#樓工人高處向下隨意拋下鋼管等物料;
3.G12#樓部分懸挑架未封堵,10層以上樓梯臨邊防護未設置;
4.G12#樓部分臨邊洞口未封閉,物料平臺邊側未封閉;
5.G12#樓作業面立面防護未設置,混凝土布料機位置底部支架未加固,模板存在變形現象。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六)軌道交通4號線工程正線軌道鋪設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陳盼
施工單位: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劉俊明
監理單位:北京賽瑞斯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杜景明
督查問題:
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未在崗履職
2.呈坎路站鋪軌現場煙塵較多,不符合職業衛生健康條件。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監理單位北京賽瑞斯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及項目總監杜景明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七)裕興家園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市瑤海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項目負責人:衛浩
施工單位: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塗德輝
監理單位:浙江天成項目管理公司
項目總監:褚慶波
督查問題:
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未在崗履職;
2.吊籃作業未按規範施工;
3.門樓架體未按規範搭設,底層立杆懸空,無剪刀撐且未懸掛密目網;
4.一級配電房未做日常巡查記錄,且未配高壓隔離棒。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監理單位浙江天成項目管理公司及項目總監褚慶波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八)和芳園項目
建設單位:蜀山區重點工程管理中心
項目負責人:葉先雷
施工單位:山西建工第四建築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李佳佳
監理單位:合肥工大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邱成新
督查問題:
1.生活區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
2.部分工人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安全帽;
3.現場臨時用電混亂,不滿足一機一閘要求。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九)海光電器2#車間
建設單位:合肥海光電器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劉光海
施工單位:安徽四傑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經理:魏文勝
監理單位:無
督查問題:
1.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不在崗;
2.現場工人未正確安全帽佩戴;
3.現場消防器材缺失;
4.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5.外腳手架可墜落半徑內無圍護且堆放材料;懸挑錨固不符合要求、無硬質防護、與落地腳手架相連
6.電梯井口、施工作業面、樓梯、建築臨邊防護不到位
7.總配電房不符合要求、施工用電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部分配電箱不符合要求
8.塔吊懸挑料臺搭設不符合要求
9.沖洗臺不起作用。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四傑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項目經理魏文勝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巢湖西路停車場二期
建設單位:肥西縣城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張翔
施工單位:安徽謙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丁尊傑
監理單位:安徽宏基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夏曉燕
督查問題:
1.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均未按要求在崗履職;
2.現場拆卸物料機人員未按要求配備到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謙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丁尊傑、監理單位安徽宏基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項目總監夏曉燕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一)廬江縣城關小學惠民校區項目
建設單位:廬江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項目負責人:吳捷
施工單位:西安市建總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謝繼廷
監理單位:合肥豐潤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劉巖
督查問題:
1.未按要求報送值班值守表;
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在崗履職;
3.4#樓安全平網擅自拆除,底部防墜半徑未設置防護圍擋;
4.操場看臺樓梯防護未設置,東側圍擋私開通道;
5.現場回填土未落實揚塵治理措施,未覆蓋。
6.班組長帶頭不佩戴安全帽,工人佩戴安全帽均未系帽帶。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西安市建總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謝繼廷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二)合肥傳化信實公路港5#、6#、10#貨運總站
建設單位:合肥傳化信實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鬱吾法
施工單位: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經理:餘欽
監理單位:安徽梓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總監:劉宇
督查問題:
1.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不在崗;
2.疫情防控人員進出現場信息登記不全;
3.5#架體剪刀撐設置不連續,防墜半徑未設置,安全平網未設置;
4.揚塵監控設備未通電,設備運行不正常。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及項目經理餘欽、監理單位安徽梓晨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項目總監劉宇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3 督查要求
全市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引以為戒,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傳遞工作壓力,突出深基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紮實有效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杜絕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2020年5月1日
關於“五一”期間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督查情況的通報(二)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
為深入貫徹4月10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中央、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復工復產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督促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根據我局《關於開展全市建設系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合建質安〔2020〕18號)和《關於切實做好“五一”期間全市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20〕20號)等文件精神,市城鄉建設局、市質安站、市軌道站及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對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1 基本情況
5月2日,共出動22個督查檢查組,出動執法人員62人,檢查了69個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
從督查情況來看,多數單位能夠認真貫徹落實我局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到位,確保了全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
但檢查中也發現,仍有部分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缺失,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未及時落實措施進行整改;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寬鬆軟,部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存在脫崗現象。
2 問題較多的項目
(一)美麗景灣復建點C地塊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市廬陽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項目負責人:朱超
施工單位: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李白
監理單位:合肥工大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總監宋豐虎
督查發現問題:
1.現場堆放的預應力鋼絞線局部存在電弧燒傷痕跡;
2.圍護樁與連接構件中鋼筋焊接質量差,彎鉤被切斷;
3.部分樁基(支護樁)主筋切斷,上部冠梁鋼筋已綁紮,土模表面成型效果差,部分已綁紮鋼筋汙染嚴重;
4.二級配電箱內無系統圖,鋼筋加工區與辦公區無有效隔離,臨時用電線局部未作架空或預埋,現場道路存在汙染現象。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二)北沙銀座商業廣場
建設單位:合肥強鼎房地產開發公司;項目負責人:汪
周李
施工單位:中鐵中安建設集團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未治群;
監理單位:馬鞍山中振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總監:汪世啟
督查發現問題:
1.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2名安全員不在崗履責;
2.施工現場部分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3.未見吊籃移位後聯合驗收記錄,兩臺吊籃支架缺少前支架,直接放置在女兒牆上;
4.樓層內部分洞口、臨邊未防護;
5.幕牆用落地式腳手架搭設高度大於24m,未組織專家論證;
6.現場臨時用電混亂,電纜私拉亂接,使用非標準電箱。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中鐵中安建設集團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未治群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給予監理單位馬鞍山中振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總監汪世啟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三)中科大綜合體育中心項目
建設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項目負責人:方春
施工單位: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李昌順
監理單位:安徽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監:丁明
督查發現問題:
1.體育館東側幕牆施工腳手架腳手板未滿鋪,及操作面無防護欄杆;
2.東側腳手架搭設未編制專項方案;
3.施工用電不規範,存在亂拉亂接現象,局部電源線順鋼架敷設,未用絕緣瓷瓶固定;
4.文明施工差,現場裸露土方未覆蓋,材料堆放無序;
5.場地內道路清掃未灑水降塵,灰塵較大。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四)通和·天譽項目
建設單位:安徽省通和房地產集團合肥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朱晨
施工單位:北京城建亞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陳旭勃
監理單位:安徽恆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王斌
督查發現問題:
1.施工單位安全員(馬金祥、張鵬飛、鄧軍)不在崗履責;
2.1#、2#、3#樓南側主幹道未硬化處理,現場材料堆放凌亂,安全標識標牌設置過少,三區未進行封閉分隔,現場文明施工較差;
3.現場多數開關箱未固定,無防護措施,並且存在使用民用接線板,現場用電混亂;
4.施工現場揚塵治理管控不到位,1#、2#、3#樓南側大面積散土未覆蓋處理;
5.1#、2#樓基坑內腳手架搭設,現場未提供專項施工方案及專業分包合同。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北京城建亞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陳旭勃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五)生物醫藥與大健康產業園
建設單位:合肥國藥諾和藥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王亞
施工單位:安徽恆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程維
監理單位:雲南世博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王超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均不在崗,監理公司現場無管理人員;
2.現場無安全通道,一層外架未封閉;
3.鋼筋加工區開關箱與操作平臺距離超過規範要求且無法正常行走,電線亂拉亂接;
4.現場無塔吊指揮但塔吊仍在運行;
5.工地未落實防疫要求,無工人測量體溫記錄,消毒記錄不全;
6.現場文明施工較差,圍擋未設置公益廣告。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恆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程維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給予監理單位雲南世博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總監王超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六)安徽春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廠房
建設單位:安徽春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梁華俊
施工單位:安徽徽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王文霞
督查發現問題:
1.未辦理施工許可證;
2.項目經理不在崗履職;
3.施工現場未封閉圍擋;
4.無沖洗設施,裸土未覆蓋;
5.汽車吊裝作業時,吊臂下方半徑內無警示警戒措施;
6.高處作業人員(焊工)未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墜落半徑內無防護,安全帶未高掛低用,無動火臺賬;
7.鋼結構無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
8.地腳螺栓預埋垂直度偏差較大,未處理,鋼柱已安裝。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立即停工;
2.對建設單位立案調查;
3.給予安徽徽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王文霞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3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七)洗塘新村二期
建設單位:廬江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項目負責人:馮飛
施工單位:雲南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項目經理:倪文坤
監理單位:浙江天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陳毅安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安全員不在崗,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不在崗;
2.6#塔吊基礎周邊設置集水坑擾動塔吊基礎;
3.南側基坑塌方未及時支護,基坑積水;
4.3#樓模板支撐縱橫向掃地杆未設置,後澆帶部位未單獨設置支撐系統;
5.現場深基坑多處位置側壁土方存在坍塌現象;
6.北側鋼筋加工區設置在塔吊後配重旋轉區域範圍內;
7.現場未設置循環硬化道路,裸露土方未覆蓋。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雲南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及其項目經理倪文坤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八)軌道交通5號線土建施工總承包3標
建設單位: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德武
施工單位:中鐵十六局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李曉偉
監理單位:北京中鐵誠業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王永志
督查問題:
1.廬州大道站部分工人安全帽佩戴不符合規定;
2.廬州大道站鋼圍檁連接處措施不足;
3.廬州大道站砼泵車一個支腿下未設墊板;
4.廬州大道站東端頭臨邊防護不到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九)年產600萬臺節能型智能生活小家電生產項目1#6#7#8#廠房
建設單位:安徽駿特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丁洪流
施工單位:安徽省光輝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沈運龍
監理單位: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曹繼泉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不在崗;
2.施工現場未實現封閉式管理,三區未完全分離;
3.材料堆放混亂,部分材料堆放超過1.5米,土地未硬化;
4.場內工人未正確佩戴安全帽;
5.現場安全資料滯後,未見2020年度安全資料;
6.現場交叉作業較多,無防護措施,外腳手架安全網防護滯後,物料提升機安全門未關閉,安全通道個別滯後。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省光輝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沈運龍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包河經開區互聯網產業園2#樓裝修工程
建設單位: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劉汪海
施工單位:安徽銘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張莎
監理單位:安徽寰宇建設工程諮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李明
督查發現問題:
1.關鍵崗位人員均不在崗履責;
2.現場用電混亂,多處使用非標箱,電線私拉亂接,隨地拖拉;
3.高處作業的操作架安全防護不到位;
4.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不到位;
5.疫情防控不到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銘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張莎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監理單位安徽寰宇建設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總監李明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十一)祺雨工貿2號廠房
建設單位:合肥褀雨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負責人:孫波
施工單位:安徽淮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汪懌
監理單位:安徽省志成建設工程諮詢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總監:胡榮明
督查發現問題:
1.施工現場環道不通暢,三區分離不到位;
2.外架連牆件缺少,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
3.樓梯、電梯井口防護不到位;
4.臨時用電拉接較亂,電纜有破損現象;
5.動火作業未履行審批手續;
6.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帽未正確佩戴;
7.施工現場防疫管控鬆懈,口罩發放不到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十二)聽悅灣XZQTD235項目
建設單位:合肥梁錦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遠
施工單位:安徽寶翔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程昊
監理單位:安徽省建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張仙明
督查發現問題:
1.封閉圍擋不規範,施工區(徵遷問題)南側仍未封閉;
2.1#、10#樓底層封閉不嚴,施工人員可穿行;
3.施工區中部文明施工差,道路未硬化,揚塵措施不到位。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 督查要求
全市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引以為戒,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傳遞工作壓力,突出深基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及受限空間管理,紮實有效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杜絕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2020年5月2日
關於“五一”期間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專項督查情況的通報(三)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工程監督機構,在肥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
為深入貫徹4月10日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中央、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復工復產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督促我市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根據我局《關於開展全市建設系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合建質安〔2020〕18號)和《關於切實做好“五一”期間全市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合建質安〔2020〕20號)等文件精神,市城鄉建設局、市質安站、市軌道站及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對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1 基本情況
5月3日,共出動個督查22檢查組,出動執法人員49人,檢查了個57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
從督查情況來看,多數單位能夠認真貫徹落實我局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到位,確保了全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有序。
但檢查中也發現,仍有部分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缺失,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未及時落實措施進行整改;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寬鬆軟,部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存在脫崗現象。
2 問題較多的項目
(一)合鋼採石苑B區幼兒園
建設單位:合肥創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總承包施工單位:安徽業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胡立仁;
監理單位:合肥工大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總監:宋豐虎;
督查發現問題:
1.現場進行正常施工活動,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專職安全員均不在崗履責;
2.施工現場未設置車輛沖洗設施,施工道路未硬化、裸露土體未採取覆蓋措施,材料亂堆亂放;
3.物料提升機操作人員人臉識別系統失效,料臺安全門連鎖裝置損壞失效,多數料臺安全門處於敞開狀態;
4.施工現場部分通道口未搭設安全防護棚,部分樓梯梯段臨邊防護欄杆未設置,屋面檢查預留洞口未防護。
5.現場部分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業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胡立仁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二)安徽路、揚子江路等14條道路3標段
建設單位:合肥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項目負責人:牛偉;
施工單位:中國葛洲壩集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劉章軍;
監理單位:安徽恆信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吳思華;
督查發現問題:
1.貴陽路多處檢查井洞口未及時覆蓋;
2.貴陽路北側堆土過高,易發生坍塌;
3.項目經理未在崗履責;
4.現場抽查未見對工人進行受限空間安全教育的資料;
5.現場圍擋缺失,有行人進入施工場地;
6.現場多處堆土及建築材料未及時覆蓋。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中國葛洲壩集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項目經理劉章軍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三)新力東園
建設單位:合肥力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洪黎剛;
施工單位:築地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胡桂林;
監理單位:安徽省科達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總監:肖少傑;
督查發現問題:
1.施工現場裸露土未覆蓋,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土方作業堆土較高,高出南側建成住宅區圍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2.施工現場部分工人未帶安全帽;
3.現場施工臨時用電箱,採用非標準電箱。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TN-S系統要求;
4.11#樓未設置人員安全通道,樓梯梯段未設防護欄杆,樓層內電梯井,水平防護未採用水平筋拉通設置;
5.外腳手架,懸挑工字鋼扭曲變形,部分轉角處懸挑工字鋼前端未固定,架體距牆間隙較大不符合規範要求,北側採光井部位尤為突出存在較多安全隱患;
6.樓層內鋼製接料平臺,兩側開口較大,進入料臺鋪板不密實,料臺在使用中存在人員高墜及落物打擊等安全隱患;
7.垂直運輸設備,料臺門中間未設置立面防護。人貨電梯料臺與電梯箱籠間隙超出規範要求,存在高墜安全隱患;
8.施工現場內有多處,洞口無防護措施,其中地下室採光井部位較為突出;
9.現場仍在使用電動運載推車(不允許電動推車上樓);
10.現場抽查六名安全員,未見安全員有效證件,無任命文件,無安全日誌,無安全檢查記錄。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築地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胡桂林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四)軌道交通5號線土建施工總承包1標
建設單位: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楊鵬飛
施工單位: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錢亮亮;
監理單位:廣東天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戚國學;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未在崗履職;
2.徽州大道站C號出入口無上下人員通道;
3.徽州大道站導改路北側雲谷路路面存在數處較深孔洞,影響行車安全;
4.徽州大道站1號風亭南側冠梁基坑放坡過陡;
5.徽州大道站場內存在積水未清理。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錢亮亮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五)合肥工業大學高壓電與絕緣實驗室
建設單位:合肥工業大學,項目負責人:汪侃;
施工單位:江蘇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花亮亮;
監理單位:合肥工大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張明龍;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不在現場;
2.物料提升機停止使用未斷電上鎖;
3.現場發現3人在施工作業區飲酒;
4.鋼桁架行走通道搭設不符合要求;
5.監理單位多次下達整改指令不執行。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江蘇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花亮亮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2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六)廣德家園南區
建設單位:合肥市瑤海區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項目負責人:胡杰;
施工單位:浙江省一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李松;
監理單位:浙江天成項目管理公司,項目總監:付太平;
督查發現問題:
1.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兩名專職安全員不在崗履責;
2.7#樓5層人貨電梯東側洞口及13#樓東側地庫通道口上部未防護;
3.11#樓東側一吊籃存在單人作業且未佩戴安全帶現象;
4.13#樓人貨電梯臨時用電配電箱無標識、無巡檢記錄;
5.現場抽查焊工趙其友操作證,未提供;
6.現場無灑水降塵措施,木料堆放區無滅火設施等。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立即停工;
2.對建設單位立案調查;
3.給予施工單位浙江省一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李松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七)東湖三期
建設單位:合肥東湖高新投資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何忠明;
施工單位: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塗海波;
監理單位:安徽省建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陳賢亮;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在崗;
2.高處作業吊籃僅一名作業人員,且人員違規上下;
3.個別高處作業人員安全帶未佩帶;
4.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帽未佩戴或未正確佩戴;
5.施工現場防疫管控鬆懈,進出人員無登記測溫手續。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安徽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塗海波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八)長豐縣雙鳳工業區醫院
建設單位:長豐縣雙鳳工業區醫院,項目負責人:餘要武;
施工單位:合肥啟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王金武;
監理單位:安徽和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陳世培
督查發現問題:
1.項目經理王金武和總監陳世培均不在崗履職;
2.外架安全網破損,外架基礎下沉;
3.揚塵防治措施未落實到位,裸露土未覆蓋。
處理意見:
1.責令該項目全面停工整頓,並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2.給予各參建單位通報批評;
3.給予施工單位合肥啟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王金武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給予監理單位安徽和黃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項目經理陳世培記錄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並扣企業信用分,保留期限1個月,不良行為記錄期間,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3 督查要求
全市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引以為戒,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傳遞工作壓力,突出深基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及受限空間管理,紮實有效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杜絕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2020年5月3日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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