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向警方求助,卻不配合警方工作,還推倒警察致其受傷,遼陽男子酒後幹出這些事,最終都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郝某,1993年出生。2019年8日29日5時許,郝某因酒後乘坐出租車丟失手機報警,併到瀋陽市派出所協助調查處理。在調查過程中,郝某不配合民警工作,將輔警楊某推倒造成楊某受傷。經鑑定,楊某右肘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019年8月29日,郝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瀋陽市瀋河區看守所。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郝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並判決郝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二三里編輯 劉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