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博上有个讨论度很高的话题——“谈婚论嫁时偷偷按揭买房”。
女生和男友恋爱三年准备结婚,本来打算双方家长各出点钱作为新房首付,但男友在结婚前就悄悄按揭了套房,首付是家里向亲戚朋友借的。男友父母表示,首付和贷款都由他们老两口的储蓄和退休金负担,与小两口没有关系。
如果理解没错的话,这件事不就是男方父母全额承担小两口的买房支出?!
在房子成为挑战全国人民道德底线的现状下,还有这样为媳妇考虑的公婆,有这样的好事,莫不是天上掉馅饼???
按照常理,女生应该很开心能遇到这样替自己着想的男友和未来公婆,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两个人开开心心走进婚礼,婚后生活幸福快乐。
但现实却恰恰相反,女生和男友因为按揭买房这个事彻底闹翻了,婚礼取消了,两家人也不欢而散。
怎么回事呢?
原来女生也觉得未来公婆未免太厚道了,但天上掉馅饼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本着放心的心态,就找律师咨询了一下。结果这一咨询就咨询出大问题了。
首先,这套房子是在婚前以女生男友的名义购买的,首付和贷款还款来源也全都是男方父母,那么这套房子完完全全属于男方,如果两人离婚,女生分不到一毛钱。
从投入与付出来讲,如果女生和女方父母真的没在这个房子上花一分钱,那离婚时女生分不到一毛钱也是很合理的。相信很多女生对于这第一点接受度都是很良好的。
关键是接下来的几点。
第二,房子装修和家私家电的部分需要女生和男友共同负担。不用律师表明,相信大家也很清楚这一部分的投入一般都是贬值的。
第三,婚后账款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从首付需要向亲戚朋友筹借可以看出,女生男友家中条件也不属于特别富裕那种,男友的父母很可能不具备单独偿还房子贷款的能力。那怎么办呢?贷款肯定要还呀,只能是儿子媳妇这个小家庭或明或暗地分担。
另一方面,婚后如果男生将他的工资拿给父母偿还贷款,那女生的收入肯定要承担小家庭绝大部分的开销,但这部分付出偏偏没有任何法律罚款予以保障,在离婚时也没有法官会特别考虑这种日常性支出,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倾斜。
第四,结婚之后,除非女生父母有能力全款给她买一套房,女生很难自己拥有一套房子。
综合以上考虑,律师总结了一句话,说女生这是给男方扶贫去了。
最终,女生听取律师建议,决定还是在婚前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向男友提议将购房合同变更成两人的名字,房子首付双方家庭各负担50%,贷款两人共同负担。
这样的要求很公平吧?也没有说占男方什么便宜。但男方不但不同意变更合同,反而认为女生太斤斤计较,还没结婚就想着他们家的财产。两家人不欢而散,婚约也取消了。
还有女生也遇到差不多的事情,也是婚前男友马上按揭买房。与上面那位女生的商议策略不一样,这位女生直接上行动。为了避免扶贫,女生在领证前也果断按揭了套房子,房贷父母还。男方一听说女生也自己按揭了套房,皆脸色铁青,不出俩月二人分手、婚约告吹!
说实话,除了替上述案例中的男女主人公感慨一句“多年感情东流水”,更多的是疑惑——难道结婚就是奔着离婚分房子去的吗?那些年大家努力经营、彼此小心呵护的感情呢,大家将其置于何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