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邓州城区禁燃范围扩大

正月十五想放烟火的注意啦!

城区范围禁燃范围扩大!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的

公 告

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进行调整,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为:207 国道向东延伸300米,南三环向南延伸500米,杏山大道向西延伸500米,北至湍河河道。

2019年2月13日

注意!邓州城区禁燃范围扩大

  • 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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