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年工龄,50岁被裁员,合法吗?有何依据?

孔庆红3237


现在在中国企业,员工不是终身制,而是合同制。企业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辞退员工。

你有34年工龄,50岁被裁员(应该叫解除劳动合同),想一想还是蛮寒心的,但现实是无情的。

企业有专管员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他们会依法依规按程序与你解除合同,把你辞退。

他们依据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企业管理制度算,按规定的事由和程序即可合法将你辞退(即裁员)。

当然,你对被企业辞退的理由、补偿条件有疑问或不满,可向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讼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夕下行行


在一家单位工作了34年,50岁了被裁员,这种情况确实很让人不甘。很多人觉得,从16岁在这个企业工作,临近退休了,被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不合法?我们应当依法依规来确定这件事情合法不合法。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情形有10多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里边罗列了14项。

如下图

劳动者出现这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论工作时间多长,奉献多大:

第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相信这一点大家该承认吧?年纪大了也不能倚老卖老,动辄不服从安排,或者长期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等。如果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制定的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问题。

第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犯小错还好说,如果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害,真的是该开除了,当然前提是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公平条款,这种时候就不要讲自己为企业工作时间长,在企业奉献大了。

第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也是对严重违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的一种追加惩罚,如果说劳动者被抓起来判刑了,用人单位还没有依据,无法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成笑话了。

第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这一条对于老职工来说确实很可怜,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时候也无法依靠眼泪。

劳动者患病期间的医疗期最长是24个月,最长在30个月内休完。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要给职工发放着病假工资,缴纳着社会保险。

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不能立即解除,必须要另行安排工作强度更小,更为照顾劳动者的工作。不过劳动者要注意,调整的工作岗位,可以调整货降低工资待遇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守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

即使遵循这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样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当支付最低6个月工资标准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

第五,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如果一个劳动者总是不胜任工作,还不能解除,那对企业也是不公平的。当然,前提是用人单位至少调整过一次工作岗位或者培训过劳动者以后。

当然,用人单位的安排应当符合实际。不可能说劳动者因为年老体衰,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而用人单位仅仅是培训一下业务知识就算履行了培训义务,可以解除。这是不对的,应该进行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劳动合同订立的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比如说,用人单位工厂搬迁,劳动者不能去新的厂址工作,要求用人单位不能搬,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只能解除。

第七,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这些情况大家都应该理解,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即将破产或者必须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不过,有几类特殊人员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比如说:

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第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题目所说的情形,实际上最接近的是第五项,如果是女同志50岁或者55岁退休,确实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是60岁退休的男同志,并不属于这一范围。

所以,如果是符合以上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合法的行为。凡是不符合的,都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投诉维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如果是合法解除,投诉也是没用的。


暖心人社


合不合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不是简单的,通过这不到20个字能确定的。你要做的是迅速的判断一下,是不是正常的裁员?如果是裁员,国家有特别的规定,如果不是,那就是正常的劳动辞退。50岁公司如果辞退你的话,保底需要赔偿你定三年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需要赔偿你六年的工资。一定要懂法,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不过关于裁员,我可以详细说一下,你可以结合实际看看公司的裁员是否是合法的!

首先、公司裁员一定不是一夜裁员,在中国不允许出现,一夜裁员的情况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的,一夜之间,公司通知整个销售部门不用来上班了。这种裁员在中国是不可能的,这是法律所明确禁止。在中国向裁员有明确的报备制度,这是得向政府部门报备的。

所以对于你的裁员,你可以判断一下公司有没有走合法的裁员报备流程?如果没有,那就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裁员时,公司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对于裁员流程的两个重要注意点:

1.我国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采取的是严格的法定主义,即用人单位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并非只要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赔替代金、经济补偿金等就可以解除。

2.在国内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其次、要搞清楚到底是一个人的裁员,还是群体性裁员?

如果是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涉及人数达到20人或者单位总人数的10%的,适用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这个法律知识有点深奥,我来用白话讲一下。涉及人数达到20人,或者是单位总人数的10%,才可以启用所谓的集体裁员。就需要到劳动部门去报备,通知工会听取职工意见,才能进行所谓的裁员。

如果达不到这个条件,又无法使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就需要适用于第41条。提前一个月通知,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具体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的前提条件十分苛刻,只有在满足相关裁员人数、裁员程序、裁员特定适用情形的前提下才能适用。对于裁员人员没有到达规定人数的,则应当适用第四十条第(三)项(情势变更解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后、一定要搞清楚,是不是裁员?如果仅仅是辞退50岁的员工,那这个赔偿是非常多的,甚至是正常企业负担不起的

坦白说,只要不是遇到裁员,50岁如果把你辞退,这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你这种工作了30多年的人。

如果是辞退的话,要看单位是不是违法辞退。

(1)如果不是违法辞退,是正常的辞退,补偿你35个月的工资。

单位正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你n+1的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n年,补偿n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需要补偿你,35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近三年的工资。

(2)如果是违法辞退,是正常的辞退,补偿你68个月的工资。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需补偿2n的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n年,补偿n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需要补偿你68个月的工资,这就近乎六年的工资。

(3)千万不要自己辞职,自己辞职一毛钱赔偿都拿不到,还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这里唯一要提醒的是,50岁以上的辞退,一定要走法律流程。千万不要被公司所忽悠,如果被公司忽悠,自己辞退,那是一毛钱补偿都拿不到的。而且还不能领失业保险。这个影响是非常大的。

在我的生活中,我还没有遇到过50岁以上被辞退的员工,可能跟我自己是国企有关系,那劳动法就是这么规定的,这个补偿金一般公司是完全接受不了,他应该宁愿养你到退休也不会给你辞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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