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蘭陵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2020年是實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三年為期目標的決勝之年、收官之年。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營造安定祥和的“中秋國慶”雙節氛圍,按照市中院部署,蘭陵縣人民法院積極配合全市開展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動。

9月28日上午10時,蘭陵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某江和被告人王某偉、王某葉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吳某江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王某偉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被告人王某葉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該次集中宣判活動,從重懲治了惡勢力犯罪活動,嚴厲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對於維護蘭陵縣社會和諧安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具有重大意義。

蘭陵法院集中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蘭陵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縣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當成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科學謀劃、周密部署、紮實推進,專項鬥爭取得了明顯成效。共受理涉黑涉惡案件13件,已判決11案34人,共計判處財產刑金額77.3萬元。

下一步,蘭陵縣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加強掃黑除惡審判力量,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重點審理被告人李某彪犯罪團伙案和任某郡涉黑犯罪集團案。並會同蘭陵縣紀委監委、公安、檢察等機關,形成打擊涉黑惡犯罪的強大合力,從快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促進蘭陵縣法治環境更加和諧穩定,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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