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多少年都不如直接把他给阉了

王振华案|判多少年都不如直接把他给阉了

化学阉割:


2020年6月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分别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该判决太轻,不足以达到惩罚犯罪人的目的,希望二审或重审改判,加重刑期。但是,上诉不加刑,一审检察院不抗诉,有人提出被害人可以像上级检察院申请抗诉,我认为这也几乎不可能。

其实,加重刑期并不足以让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收手,为什么不来个痛快的,没收作案工具,直接把他们阉了?

我说的可不是一句气话,也不是一句玩笑话。在一些国家,化学阉割作为一种对预防性犯罪再次犯罪的手段,尤其是对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再次发生的手段,使用得很多,且行之有效,中国也很有必要引入。

手术阉割作为刑罚依然存在,甚至欧洲都有。捷克是欧洲唯一一个对性犯罪者实施阉割的国家,从1998年到2008年,曾对至少96名罪犯进行过手术阉割。但手术阉割毕竟属于古老的“肉刑”,对现代司法文明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很难行得通。

除了手术阉割,还有化学阉割(chemical castration),目前在许多国家实行。化学阉割不再是真的把强奸犯的作案工具给割掉,而是将药水注射到罪犯身体内,使用药物减少他们的男性荷尔蒙分泌,抑制他们的性冲动,让小弟弟无法勃起,从而达到控制其性欲、使其无法继续实施性犯罪的目的。

目前使用的化学阉割药物,包括雄激素拮抗剂与雄激素受体结合,竞争性抑制DHT而发挥作用,有类固醇类和非类固醇类两种。前者有醋酸氯羟甲烯孕酮(CPA)、甲地孕酮(Megestrol),后者有氟他胺(Flutamide),福至尔(以前称缓退瘤)、康士得(Casodex)、尼鲁米特(Nilutamide)等。现在使用最多的是氟他胺。


美国肇始:


化学阉割最早出现于美国,1996年,美国加利福利亚州通过3339号法律案,将化学阉割作为一种可行的刑罚或假释条件,其针对对象正是性侵儿童的犯罪分子,规定对13岁以下幼童进行性侵并且再犯的犯罪分子,“应当”在法庭的指导下接受化学阉割。规定使用药物的时间从假释前一周开始,直到惩教署认为不必要才能停止。之后,蒙大拿州、路易斯安那州都通过了相似法案。

美国肇始之后,世界各国效仿者大有人在。在美国的后院南美洲,阿根廷的门多萨省规定,如果自愿选择了化学阉割的话,犯人可以得到“缓刑”或者“减刑”的奖赏。有11名性犯罪分子表示愿意接受药物控制,其中大多数是屡教不改的性惯犯,刑期均在10年以上。化学阉割后,这些罪犯得到了缓刑“奖赏”。


欧洲多国:

在欧洲,2003年,挪威的哈斯塔德在吸食大麻和观看色情电影之后强奸继女,并杀人灭口,被判入狱21年。在法庭上,哈斯塔德声泪俱下地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化学阉割,以消除内心无法抑制的性欲。他和其他三名犯人一起自愿组成了非常著名的挪威化学阉割实验的受试者,实验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2005年6月,针对本国发生数起性犯罪事件,意大利体制改革和权力下放部长罗伯托·卡尔代罗利提议对罪犯实施化学阉割,但因为遭到反对而未能实施。

2007年6月,英国内政大臣约翰·里德曾宣布,将开展试点,向恋童癖者提供抑制性欲的药物,恋童癖者可以自愿参加通过激素和抗抑郁药物控制性冲动的治疗。他说:“这种方法在斯堪的纳维亚等地区已经奏效,它可以减少再犯罪。但我强调这不能代替惩罚或监禁。”

2009年9月,波兰议会一致通过法规,对那些强奸近亲或15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罪犯强制化学阉割。根据这项法律规定,恋童案罪犯在获释时将被强制采用药物削弱他们的性能力,但法庭在下令前必须考虑精神病学家的建议。2010年6月,该法规正式生效。生效前,波兰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执行,但通常都是在罪犯自愿基础上进行。波兰预计将成为欧盟首个给予法官对一些恋童癖罪犯实施化学阉割权力的国家。在一名儿童被恋童癖罪犯杀害后,西班牙也在考虑提供化学阉割的计划。

2012年2月29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对恋童癖惯犯实施终身监禁和化学阉割的法律。这项法律是俄罗斯国家杜马在2012年2月7日通过的,旨在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惩罚力度。该法规定,对性侵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恋童癖惯犯采取医疗强制措施,包括药剂预防手段,例如“化学阉割”。

2012年3月,摩尔多瓦也通过了化学阉割的法律,也是在犯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犯人不愿意,就不可以进行化学阉割,但一旦同意了就不能后悔。要是后悔的话,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

2019年7月11日,乌克兰议会通过一项化学阉割立法,旨在惩治日渐增多的未成年性侵案件,并于次日生效。


亚洲韩国:


在亚洲,韩国国会于2010年6月29日通过通过了“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又名“化学阉割法案”)。该法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韩国由此成为亚洲第一个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一名韩国法务部官员告诉韩国《朝鲜日报》记者,新法律实施后,预计每年大约100人将受到化学阉割。

根据该法案,韩国将对性侵犯儿童的初犯和再犯者进行化学阉割,处罚年龄从25岁减低至19岁,将儿童的定义扩大至16岁以下。性侵儿童犯人将在出狱前两个月开始化学阉割,最长时间为15年。

2012年5月22日,韩国法务部表示,将对一名曾数次强奸女童的罪犯进行化学阉割,这是该国的首例化学阉割。

这名罪犯朴某曾涉嫌强暴女童而入狱,出狱后两个月仍继续对儿童进行性犯罪。他原本2012年7月将刑满出狱,但被鉴定为患有“恋童症”,于是被指定为化学阉割对象。

2013年1月3日,韩国一名被控性侵5名女童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化学阉割3年、出狱后带电子脚环20年。这是韩国法院首次对性犯罪者作出化学阉割的裁决。


中国,从王振华开始?


化学阉割主要用来是保护儿童的国外化学阉割主要用来是保护儿童的,化学阉割的适用对象限于重犯、累犯。有研究显示,化学阉割的确有效果。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博士伯林对接受化学阉割的629名性犯罪者进行的追踪调查显示,再次犯罪的比率仅为8%。而且,化学阉割不会造成罪犯的生理机能改变,也不会使其永久丧失性能力。在确实改恶从善后,只要停止使用药物,其性能力是可以恢复正常的。

目前,美国、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等国家都在进行更多的有关于化学阉割的立法,对象一般都是性侵儿童的惯犯。

对儿童实施性侵比强奸成年女性要恶劣得多,对儿童的严重猥亵行为给儿童造成的心理创伤,也远远超过强奸成年女性。因此,中国可以针对性侵儿童的犯罪分子引入化学阉割这项新的刑罚,最好就从王振华开始,把他给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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