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這個“搬運霸”被判刑!曾恐嚇脅迫小區業主接受搬運服務

欄目:新聞

為了獲取非法利益,竟通過言語威脅的手段在小區內強迫小區業主及裝修公司接受其提供的搬運服務。記者4月13日獲悉,經中山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李某(化名)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據瞭解,2009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間,李某先後在東鳳鎮兩個小區內,多次以言語恐嚇脅迫兩個小區的6名業主及2家裝修公司接受其提供的搬運服務。後經該小區居民舉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於2018年12月19日將其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李某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交易,涉嫌強迫交易罪。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搬運霸”的出現,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還為城市社會治安埋下隱患。審理此案的法官甘英提醒廣大市民,今後遇到類似情況,應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搬運霸”的行為屬於“強迫交易”的不法行為,市民可以用錄音錄像工具、收集證人證言等方法進行證據保存,再撥打110報警,不可採取自認倒黴,息事寧人的做法。

◆中山日報報業集團新媒體中心
◆文+/記者 張倩 通訊員 顧麗娟
◆編輯: 周振捷
◆二審: 張鵬
◆三審: 魏禮軍
◆素材來源:中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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