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溪派出所:结合“一标三实”
查处一起未按规定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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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辖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连日来,富溪派出所严格按照全县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部署要求,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管理工作。
9月18日15时许,富溪派出所民警在黄柏乡高峰村开展出租房与流动人口登记核查过程中,村民主任张某某向民警反映高峰村小东山寺务工的福安籍男子余某某租住在自己家中,多次让余某某主动到派出所登记流动人口信息,余某某总是不配合,民警当即对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向余某某宣传《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余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配合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管理,随后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余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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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三实小课堂
一、采集信息的单位、承租人或个人可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
二、承租人可通过
出租房屋自主申报小程序:如果您是房主,请按照以下流程准确填写承租信息哦~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动动手指就能办好
打开小程序后
点击“出租房屋备案”菜单
进入房屋出租人实名认证
按照提示要求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后
提交实名认证
完成实名认证后
选择备案的出租房屋标准地址
查询自家房屋地址进行备案
请仔细阅读
《出租房屋治安责任告知书》
按提示填写信息后
提交备案进行审核
以上操作完成后
进行居住人申报
点击小程序首页的居住人申报
按提示进行操作
填写上传租户资料完成登记
(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用人单位可通过企事业用工申报小程序:
如果您是用人单位,请按照流程填写信息:
进入微信搜索“企事业用工申报”
您将看到该小程序
请根据该程序流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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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富溪派出所
核稿|郑薇
排版 | 游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