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楊莊鐵路事故:因司機睡著,兩列火車相撞,共造成324人傷亡!

1978年12月15日的深夜,368次列車的兩位正副司機,副司機閻某某已經睡熟了,“夥計,醒醒”,閻某某的好友、正司機馬某某也困得睜不開眼,他想叫醒閻某某替自己開一會車,自己好去睡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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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某某沒有醒,馬某某看到蘭考站快到了,便按規定將火車從時速65公里減為40公里,如果他這一時刻頭腦清醒,會在這裡停靠6分鐘,等待與87次快車交會,他還應該注意看另一位同事、運轉車長王某某在車尾給他發來什麼樣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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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就在此刻睡了過去,他駕駛的368次列車以40公里的時速越過出站信號機。本應在車尾部值乘的運轉車長王某某正在和行李員討論蘭考停車時間太短,也沒有按規定出來立崗,沒有發現車行異常,更沒有采取任何阻止車行的措施。“無人駕駛”的368次就這樣駛入了楊莊車站的一號道岔。

87次列車突然拉響的汽笛聲,以及兩車相近時鐵軌劇烈地震動,把馬某某驚醒,他立即拉起非常制動,但是已經來不及了。368次列車帶著巨大的慣性,衝向他們的同事、鄭州機務南段司機嶽某某駕駛的87次列車的腰部,將6、7、8、9四節車廂撞出鐵軌。87次列車被擋腰斬為三截、鐵軌扭成麻花。這一瞬間,是1978年12月16日凌晨3點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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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的王某某正準備到車門口去看看,機車相撞,他一下子趴到小桌上,對面正在和他說話的列車長被摔到行李間端門玻璃上,血從嘴角流下來(王某某供詞)。

368次司機室裡,馬某某在制動後雙腿用力一蹬,將自己彈出了正在變形的司機室;熟睡中的閻某某被震得昏了過去,當他醒來以後,也爬出司機室;被撞的87次列車中,司機嶽某某在強烈的震動中走出司機室,他沒想到,命運讓他在這個凌晨,與同事馬某某、閻某某、王某某在楊莊“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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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聽到巨響趕來救人的當地農民,看到閻某某還有氣息,就來拉他。清醒過來的閻某某揮手拒絕了。這一刻,他們完全明白自己打的那場瞌睡,已經犯下了罪——救援人員把從車廂裡救出來的人分成兩撥擺放,死者,放在一邊,正在被排成排,用楊莊站的草蓆蓋上,由十幾部大汽車運到蘭考縣殯儀館;傷者,放在另一邊,由救護車迅速拉往鄭州、開封、商丘等省地級城市最好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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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鄭州鐵路局代局長馮浩帶著政治處的幹部在4個小時後趕到楊莊,看到解放軍已經把現場警戒起來了。來得最早的39240部隊,一邊警戒,一邊救援。得到命令的部隊,還在不斷地從各方趕到楊莊,蘭考縣武裝部孫部長也帶人來到現場,縣公安局、衛生局、交通局全部動員起來,調用了十一部大客車,一趟一趟運送和待命。駐商丘部隊因路不熟走錯了地方,到現場後一再向鄭州鐵路局致歉,問他們要不要直升機支援。

除了奉命而來的解放軍,87次列車翻倒車廂中爬出來的一位受傷軍人,在黑夜裡向大家喊話:“同志們,大家都不要顧自己的東西,搶救傷員要緊”。他自己搶救了二十多位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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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正在處理一起公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技術員於增潤從新鄉趕到蘭考,33年後的今天,他還記得當時的場景,扭曲鐵軌已經被移到安全地帶;87次列車的第8、9兩節車廂被撞成了碎片,損傷比6、7兩節更為嚴重;現場已經清理乾淨;一條剛剛鋪設好的便道已經能用。隴海鐵路在9個小時內,已有36列客車、34列貨車受到影響。損壞的14根鋼軌,像麻花一樣扭曲,308根枕木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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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駐豫部隊、蘭考縣政府、縣武裝部和當地群眾、鄭州鐵路局投入了大量人力,救援和鋪軌同時進行著。在事故發生9小時零3分之後,隴海鐵路恢復通車。

1979年10月20曰上午8點半,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楊莊事故案件,來自四面八方的受害者或其家屬,以及鄭鐵局部分職工一千多人,將這裡擠得滿滿的。鄭州鐵路局三萬多名鐵路職工,在開通的鐵路沿線電話會議室外旁聽。經過長達六個多小時的庭辯,下午3點5分,審判結束。

鐵道部副部長被行政記過處分。

法庭當庭宣判:

馬某某,楊莊事故直接責任者,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閻某某,楊莊事故直接責任者,判處有期徒刑5年;

王某某,楊莊事故直接責任者,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楊莊一案,成為我國恢復律師辯護制度以來河南省首場由律師辯護的經典案例而載入史冊。

法庭之外,對這起惡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者,也受到行政處理:

廖某某,鐵道部副部長兼鄭州鐵路局局長,被國務院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李某某,鄭州鐵路機務南段黨委書記,被鐵道部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孫某某,鄭州鐵路機務南段段長,被鐵道部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楊莊事故發生兩天後的12月18日,時任鐵道部部長郭維城給國務院寫了一份請求處分的報告,報告中說“這次事故,說明我們工作中有很多缺點、弱點,思想不過硬,作風不過硬,致使黨和人民受到莫大的損失。我深感責任重大,對黨、對人民難辭其咎。謹懇切請求,給予我應得的紀律處分,以教育我本人和全體職工,而警惕未來。”

時任鐵道部副部長、鄭州鐵路局局長廖詩權也於20日向中共河南省委、鐵道部黨組遞交了請求處分的報告。

當天,鄭州鐵路局黨委給河南省委、鐵道部黨組遞交的《關於十二月十六日隴海線楊莊車站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檢查報告》中說:“這件事故雖然發生在下邊,但是從我們領導上檢查,是負有重大責任的”。

1978楊莊鐵路事故:因司機睡著,兩列火車相撞,共造成324人傷亡!


1980年鄭州鐵路局、鄭州鐵路局政治部下發的《一號文件》,將每年的12月16日定為“路恥”日,作為全局的安全教育日。出楊莊站往東不到200米處,一片小松林中,莊重的大青石碑上書:沉痛悼念楊莊事故遇難旅客。楊莊再次通車後,從這裡駛過的列車,都會自發地拉響汽笛,向活著的人發出警示,向死難者致禮。

鐵路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國家高度重視鐵路安全工作。1989年國務院就制定公佈了《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2004年又對該條例進行了全面修訂,對保障鐵路運輸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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