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胡志挺
8月28日,銀保監會網站發佈消息稱,前期,中國銀保監會依法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其中,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業銀行)因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發現的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貼現資金直接回流至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等24項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55.3萬元,罰款5260.3萬元,罰沒合計5315.6萬元。
具體來看,農行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
(一)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
(二)批量處置不良資產未公告
(三)批量處置不良資產未向監管部門報告
(四)違規轉讓正常類貸款
(五)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違規
(六)流動資金貸款被用於固定資產投資
(七)超過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八)貸後管理缺失導致企業套取扶貧貸款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
(九)貸款用於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
(十)承兌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
(十二)貼現資金直接回流至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
(十三)貸款資金直接轉存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十四)信貸資金用於兌付到期理財資產
(十五)信貸資金用於承接承銷債券
(十六)銷售非保本理財產品違規出具承諾函
(十七)提供與事實不符的報告
(十八)理財產品相互交易、相互調節收益
(十九)面向一般個人投資者銷售的理財產品投向股權投資
(二十)將系統內資金納入一般存款核算,虛增存款
(二十一)開立同業銀行結算賬戶不合規
(二十二)個別人員未經核准即履行高管人員職責
(二十三)對小微企業不當收費
(二十四)未按規定報送案件
在人員方面,農行內控與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楊玉玲、辦公室副主任徐爭、湖北省分行行長朱正罡等3人均被警告;河南省分行副行長王霄漢、濮陽縣慶祖分理處主任黃甫分別被罰款5萬元並被警告。
校對:丁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