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檢印刷體】守護海洋,檢察人在行動!

08.

四月

【墾檢印刷體】守護海洋,檢察人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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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檢察日報》第十二版刊登了墾利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有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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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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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檢印刷體】守護海洋,檢察人在行動!

“丁零零……”4月1日下午一上班,山東省東營市墾利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的電話就響了起來。檢察官尉風華接起電話,那頭傳來聲音:“汙水處理廠已完成招投標程序了,不久將開工建設。”

2019年4月,山東省檢察院部署開展“守護海洋”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根據活動部署,墾利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案件專辦、快辦、嚴辦,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在對沿海轄區進行摸排時,工作小組發現東營市某示範區內存在將未處理生活汙水直接排放的問題。經過勘查發現:在位於某示範區的一座橋底北側,有一汙水排放管道,管道內汙水未經處理即排放儲存在河溝內。該河溝與永河相通,漲潮時海水沿永河倒灌至該河溝,落潮時將海溝內汙水帶入海域,從而造成海洋生態環境汙染。

墾利區毗鄰的渤海灣系半封閉型內海,海域自淨能力較弱,環境承載能力有限,生活汙水中的氮磷鉀等成分入海後,容易造成海水富營養化,藻類和原生動物過度繁殖,影響和危害其他海洋生物的正常生存。經審查,墾利區檢察院認為該示範區的行為違犯了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汙染,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經前期充分調查,墾利區檢察院於2019年6月18日向該示範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據機構編制設置的職責任務,充分履行環保職能,對轄區內生活汙水進行及時處理,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汙標準後再進行排放;如該單位不依法履職,將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收到檢察建議後,該示範區立即將汙水處理廠建設提上議程,儘快解決。2019年7月,在墾利區檢察院的參與下,該示範區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入海排汙口現場排查工作,積極採取措施避免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到侵害,首先在排汙口一側進行清淤,將生活汙水暫存於此,並經過充分調研,向山東省國土部門申請了建設用地。2019年底,相關部門批覆了建設汙水處理廠的建設用地。目前剛完成招投標程序。

“公益保護永遠在路上。”墾利區檢察院檢察長賈永勝表示,該院發出檢察建議只是方式,最終目的是為了加強對渤海海域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肩負起公益保護者的職責。

來源 | 檢察日報

版 | 墾檢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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