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机动车道乱行,沧州交警回复...

网友诉求:河北沧州市老年代步车机动车道乱行影响交通严重

河北沧州市市区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横行,闯红灯,逆行,占机动车道,不让车、人。严重影响机动车出行。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来信收悉。对于您在来信中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接您诉求后,交警一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核查。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我大队外勤中队值勤人员在发现此类违法时,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2条第2项等规定,对非机动车驾驶员处以10元交通罚款。

对于电动四轮车,符合申领机动车号牌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员应具有C1或C2类驾驶证;不符合申领机动车号牌条件的电动四轮车,此类车辆属于超标产品,交通违法行为不易界定,建议由市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源头管控。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将安排外勤中队加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超标电动四轮、三轮车的巡逻管控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选购国标电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公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 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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