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開展禁毒開放日活動宣判毒品案件--看海南--海南--地方--首頁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縣委關於開展新一輪禁毒三年大會戰的重要決策部署,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毒品犯罪,提高公眾禁毒、識毒、拒毒、防毒的意識和能力,淨化昌江社會環境。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黨組在總結上一輪禁毒三年大會戰的經驗基礎上,緊緊圍繞新一輪禁毒工作目標任務,積極響應國家禁毒委“健康人生、綠色無毒”主題,提前謀劃、精心部署,以毒品犯罪案件重點審理、公開宣判及禁毒普法宣傳為工作抓手,全面推進昌江法院禁毒專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公開宣判活動現場

4月24日上午,昌江縣法院開展禁毒開放日活動,依法公開宣判1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妹、符某光、肖某風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四年不等刑期,並處罰金。為進一步擴大禁毒法治宣傳,昌江法院提前向縣人大、縣政協、縣委政法委、縣檢察院、縣公安局、鎮政府、社區居委會和民族中學等單位發出邀請函,宣判現場共有50餘人到場旁聽。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被告人符某光三次向莫某富(另案處理)購買毒品冰毒後,再賣給肖某風,二人交易地點都是在海口市瓊山區某KTV附近肖某風和李某妹的出租屋中,每包毒品交易價格為750元。

2019年5月至7月,吸毒人員邱某(另案處理)多次聯繫被告人肖某風購買毒品,肖某風三次在其租住的屋內將毒品冰毒販賣給邱某,雙方進行毒品交易後還在屋內一同吸食。三次毒品交易的金額分別為1500元、1500元、750元。

2019年5月18日,被告人肖某風和被告人李某妹在海口市瓊山區某公寓租了一間出租屋,之後肖某風和李某妹便一直在該出租屋居住至被抓獲。期間,肖某風和李某妹十餘次在該出租屋容留莫某富、符某光、邱某吸毒。

另查明,被告人符某光、肖某風、李某妹均系被動到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符某光、肖某風各三次向他人販賣毒品,屬情節嚴重,其二人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肖某風、李某妹十餘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二人行為均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肖某風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酌情從重處罰。肖某風、李某妹到案後如實供述其所犯罪行,屬坦白,依法均可從輕處罰。庭前,李某妹認罪認罰,並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罰,遂依法判決被告人肖某風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總和刑期為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3000元。被告人符某光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被告人李某妹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下一步,昌江法院將落實落細新一輪禁毒三年大會戰工作要求,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打擊毒品犯罪,形成強大法律威懾。同時,持續加大以案釋法,通過公開宣判、普法宣傳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普及禁毒防毒法律知識,進一步提高“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的意識,淨化昌江社會環境,掀起新一輪禁毒熱潮,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昌江“山海黎鄉大花園”建設貢獻法院力量。(趙虹、林小映、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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