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4月25日訊 (通訊員 張玉成 王新佳 蘇莉 記者王國柱)4月22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工作中發現梁徐街道張埭村一戶人家的門前、屋後、巷道間種植了大量罌粟。由於戶主徐某不在家,派出所民警在村幹部及周邊村民的見證下,依法對非法種植的罌粟進行剷除。經統計,民警現場共剷除非法種植的罌粟共計1037株。
被鏟罌粟裝了滿滿一車
嫌疑人受審
梁徐派出所民警同時向村民們宣講禁毒知識:任何種植罌粟的行為,不論出於何種目的種植,都屬於違法行為,就算只種植一株也違法。當日下午,63歲的徐某主動來到梁徐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審訊,徐某交代其患有腸胃炎,一直沒能治好,偶然機會聽說罌粟對腸炎有很好的療效,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在自家門前、屋後和巷道間種植了罌粟。目前,徐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姜堰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嬰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抗拒剷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警方提示:罌粟可提煉毒品,是我國明令禁止種植的毒品原植物,私自種植罌粟,哪怕只種一株都屬於違法行為,輕則受到行政處罰,重則追究刑事責任。市民如果發現非法種植的罌粟,可撥打110或到當地派出所舉報。